騙取、挪用、違規收回資金 恩陽23人受處分

近日,恩陽區紀委、監委通報14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23人受處分。

虛報騙取資金

2008年至2014年,關公鎮西南村村支書曹波、村主任李大錫、原黨支部書記王啟孝先後以虛報地震受災戶、危房改造戶和產業發展規模的方式,騙取補助資金,用於該村“天興路”硬化、葡萄產業發展、新居點建設等村級事務開支,且王啟孝個人扣留群眾生豬養殖獎勵資金用於村級事務開支。2019年8月,王啟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曹波、李大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4年,玉山鎮大寨社區黨支部書記鄧興友、原黨支部書記鄧永萬商議決定,虛報C級危房改造戶騙取補助資金5.1萬元,用於支付社道路硬化工程欠款。2019年10月,鄧興友、鄧永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7年3月,上八廟鎮季臺村村支書熊正傑、村主任王建軍明知該村王某某、張某某不符合土坯房改造條件,仍將該兩戶上報為土坯房改造對象戶,並領取補助資金共計8000元,造成財政資金損失。2019年9月,熊正傑、王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收回資金

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萬安鄉柏林灣村村支書丁能華、村主任陳麗梅違規收回秦巴山區連片扶貧新居補助資金和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並虛報騙取C級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於支付聚居點工程欠款。2019年8月,丁能華、陳麗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08年“5.12”地震後,雙勝鎮塔子埡村村支書侯明文、原黨支部書記張子明商議決定,按每戶300元至2400元不等的標準,從40戶農戶手中收回地震救災補助資金58640元,用於村道路和雙叉河大橋建設開支。2019年10月,侯明文、張子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3月,義興鎮白巖洞村村支書蘇仕富、村委會主任劉小英及賴永武(另案處理)商議決定,安排各村民小組組長收回農戶糧食直補資金共計10843元,用於繳納政策性農業保險等村集體開支。同時,蘇仕富、劉小英還存在虛報蘆筍種植面積騙取補助資金用於村組道路整治等村集體開支的問題。2019年10月,蘇仕富、劉小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挪用救災資金

2016年1月,尹家鄉黃泥包村村支書鄧永富、村主任杜霖商議決定,將尹家鄉撥付該村的部分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用於環境綜合整治等村集體開支。2019年9月,鄧永富、杜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2月,茶壩鎮尖峰村村支書安德兵、村主任陳國吉商議決定,將區農林局為該村撥付的2萬元農業救災款違規用於支付該村辦公用品貨款。2019年10月,安德兵、陳國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花叢鎮水管站站長兼礦石村村支書張毅先後兩次挪用該村永前種植養殖專業合作社產業發展資金6萬元,將5萬元用於替產業發展戶張某歸還產業週轉金,1萬元用於支付堰塘維護工程款。2019年10月,張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觀音井鎮石城村原黨支部書記劉正林,2009年1月以彭某某、張某某等6戶農戶名義,套取地震房屋受損維修加固補助資金3萬元,並收回其中2.98萬元用於村道路整治和村小學維修開支。2019年10月,劉正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4年1月,觀音井鎮石城村村支書鄭朝忠以村民何某知、鄭某義等人名義,冒領民政臨時救助資金2萬元,用於支付村委會院壩硬化工程欠款。此外,鄭朝忠還存在違紀行為。2019年10月,鄭朝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參與賭博、收受“好處費”

2016年,關公鎮蘭天村村支書於連吉違規將未發展任何產業的黨員邵某陽推選為黨員精準扶貧示範項目業主,並以其父親邵某於養羊為由,撥付項目資金6.6萬元。於連吉在明知該項目無收益、不符合分紅條件的情況下,違規將0.55萬元項目資金用於給對象戶分紅。同時,該項目撥付未使用和未撥付的項目資金長期閒置,造成損失。2019年10月,於連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2年至2013年,義興鎮九皇村村主任彭正先在幫助村民辦理計劃外生育子女上戶過程中,先後3次收受請託人“好處費”共計5000元。2019年10月,彭正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退還。

2019年3月27日,玉山鎮團結村村支書鄧波與他人在玉山鎮某咖啡館以打麻將的方式賭博,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受到行政處罰。2019年10月,鄧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嚴波)

原標題:騙取、挪用、違規收回資金恩陽23人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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