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九江市紀委監委微信“廉潔九江”消息,日前,經中共湖口縣委批准,中共湖口縣紀委、湖口縣監委對湖口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周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昆在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周昆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
周昆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知法犯法,不知敬畏,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湖口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湖口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昆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口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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