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週刊運城訊 李勝 通訊員 張博濤 )2019年2月18日,臨猗縣公安局刑偵二中隊接北辛鄉北楊村李某某報案稱:其在2月13日通過貨運部聯繫的一輛運往黑龍江哈爾濱的19噸蘋果被人騙走,損失價值10萬餘元。
接報後,二中隊民警圍繞嫌疑人的作案線索進行研判,確定了作案車輛和嫌疑人羅某的身份,得知貨物已被運到雲南大理出售的信息後,辦案民警立即趕赴當地對涉案財物進行扣押。由於羅某一直躲藏在外,一直未能將其抓獲。2019年11月4日,辦案民警發現羅某在京昆高速河津段的行駛軌跡後,立即駕車進行追捕。當天晚上18時許,當嫌疑人車輛行駛至河津服務區時,在高速交警的配合下,成功將其抓獲。經審訊,該對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羅某,男,27歲,臨猗縣北景鄉人。該在2009年7月,因故意傷害罪被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經査,犯罪嫌疑人羅某一直經營貨車運輸生意,2019年1月份,羅某用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貨車幫”信息平臺上辦理了一張外地手機卡,後因缺錢就產生詐騙一車蘋果出售的念頭。2019年2月10日,羅某用辦理的手機號碼註冊微信和雲南大理的代辦聯繫銷售蘋果。三天後,被害人李某某通過貨運部發布承運蘋果的信息後,羅某便微信聯繫承攬。為逃避打擊,羅某又“自導自演”,通過其他貨運部發布虛假運送蘋果找車信息承攬運輸。2月14日,羅某將被害人李某某發往黑龍江哈爾濱的19噸蘋果拉到雲南大理交給代辦出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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