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運河、新華兩區公租房限價房11日開始申報

今天,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新華、運河兩區各街道辦事處開始受理轄區內公共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

受理申請的時間為11月11日至11月25日

城市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及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三類人群可申報公共租賃住房,城市住房困難家庭由申請人本人向家庭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新就業職工及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再由用人單位彙總後統一向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

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為東華錦園,位於新華區長蘆北大道與永濟路交叉口北行300米,城市住房困難家庭由申請人本人向家庭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申請人應具有本市市區2年以上(含2年)的城市常住戶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在本市市區(含開發區、高新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住建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公租房和限價房的具體申報條件及所需材料可登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查詢。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家庭填報家庭成員時,申請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須填寫。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住房、人口、戶籍等有關信息,不得故意隱瞞、虛報或者偽造有關信息。不填寫應申報家庭成員等信息的,按照“申請人故意隱瞞、虛報或者偽造有關信息”處理,由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住房保障申請。本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應對自己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住房保障部門經審核如發現申請人存在故意隱瞞、虛報或者偽造有關信息,將駁回其住房保障申請,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再受理。

來源:滄州日報記者 尹君伊 通訊員 馬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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