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地球系統最大的“碳匯”

海洋:地球系統最大的“碳匯”

海洋:地球系統最大的“碳匯”

為增強各方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採取切實行動履行《巴黎協定》,聯合國於2019 年9 月23 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氣候行動峰會。

來自各國政府、金融界、商界和組織的領導人參加了此次峰會。此次峰會設立了包括“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以下簡稱NBS)在內的九大行動領域工作組。

與以往將應對氣候變化的重點落在工業、能源、建築等領域上相比,此次峰會認識到自然對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重要作用以及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要意義。

本次設立NBS 工作組,為深入理解人與自然關係帶來新視角,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提出新舉措,也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提供新支持。

NBS:持久、廉價的適應氣候變化途徑

中國和新西蘭領導了NBS 工作組的工作,其成員還包括挪威、斐濟、哥斯達黎加、葡萄牙和塔吉克斯坦五國,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森林和其他陸地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和水資源、改變食品生產系統和供應鏈和促進自然界在發展中的系統性作用等四個方面。

經過半年多的準備,各工作組於峰會前兩天在聯合國總部舉行了高級別會議,NBS工作組高級別會議的主要議題包括“氣候的地方領導:氣候緊急事件的解決方案”“將NBS 納入可持續發展主流”“擴大減緩、恢復和適應的NBS”“NBS 區域和國際合作”“將更具價值的自然納入治理和金融”等。

據NBS 工作組估計,自然系統具有每年減少100億至120 億噸CO2 的減緩潛力,並能夠提供更為持久、廉價的適應氣候變化途徑。NBS 工作組總結指出:

  • 改善森林和其他陸地生態系統的管理可以提供30%以上的成本可控的減緩成果(碳匯和減排);
  • 海洋和沿海生態系統是抵禦氣候變化的緩衝區,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中發揮關鍵作用。加強紅樹林、海草床、濱海沼澤和大型海藻等生態系統保護,可以有效促進二氧化碳的封存,養護海洋生物,保護沿海社區。
  • 農業具有維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可持續性的潛力,但目前的發展軌跡對兩者都構成了威脅,NBS可以固定碳並減少農業- 生態系統的脆弱性;
  • 對自然的投資可以增加可利用的水,減少洪水和乾旱的風險,有助於社會適應氣候變化,併為人類福祉帶來多種共同利益。

NBS 工作組倡議,到2030 年恢復超過35 萬公頃的退化土地;考慮到2030 年恢復50%的退化沿海生態系統,將30%的海洋納入保護;減少糧食損失和浪費,回收農作物殘留物和農用工業副產品,用動物糞便製造沼氣替代化石燃料,減少牲畜的腸內發酵;推廣可持續的關鍵商品,例如大米;通過保護生態系統服務減少高風險沿海地區的暴露和脆弱性,通過自然系統控制汙染物。

藍碳是海洋NBS最主要減緩措施

海洋是氣候的調節器和緩衝器,是全球最大的碳匯。與《京都議定書》未提及海洋相比,《巴黎協定》重申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序言中“維護和加強包括生物質、森林和海洋以及其他陸地、沿海和海洋生態系統在內的所有溫室氣體的匯和庫”,強調必須確保包括海洋在內的所有生態系統的完整性。

2019年9月25日,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佈《關於氣候變化中海洋和冰凍圈的特別報告》,首次系統報告了氣候變化對海洋的影響。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負責人在會上提出,應在海洋領域採取有效措施減緩氣候變化影響,提高沿海地區特別是小島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在本次峰會上,涉及海洋的NBS 倡議及優良做法共有40 餘項,約佔總數的1/4。海洋NBS 倡議主要涉及氣候變化的減緩和適應兩大方面。海洋生態修復是減緩主要途徑,聯合國糧農組織、環境規劃署等提出將海洋生態系統恢復、修復作為NBS 的重要內容;中國、葡萄牙、巴基斯坦等在珊瑚礁、濱海溼地、紅樹林、海草床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倡議和目標,其中“藍碳”被認為是最主要的減緩措施。

IPCC 將藍碳定義為在可管理的海洋系統中所有由生物驅動的碳通量和碳儲量。濱海沼澤、紅樹林和海草床等海岸帶藍碳生態系統具有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儲週期長等特點。另外,大型海藻養殖也是被多次提及的減緩措施。與此同時,一些具體的方案也是值得關注,如荷蘭、中國等國專家提出的廢棄蝦塘紅樹林造林、海洋熱能利用、碳封存以及企業提出的生態混凝土解決方案等。

中國提出的海洋NBS 包括“全球藍碳十年倡議”“充分發揮海洋碳匯的作用,發展海洋碳匯經濟”“國際大科學研究計劃的倡議:三極環境與氣候變化”等。

我國開展海洋NBS的五條建議

未來十年將是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時期,應努力推動海洋領域納入《巴黎協定》相關機制,提出系統性的海洋NBS,切實加強海洋和海岸帶地區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對此,我們建議:

第一,推動各國將海洋特別是濱海溼地納入各自《國家自主貢獻》《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兩年更新報告》等;

第二,將開發和推廣海洋NBS 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模式,納入相關資金機制,以不影響食物生產的方式減緩氣候變化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三,從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拉姆薩爾公約》和《可持續發展目標》多重角度統籌考慮海洋NBS ;

第四,將海洋 NBS作為“ 一帶一路”倡議的內容,與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以及與其他國家低敏感領域合作內容;

第五,在聯合國機制下發起倡議,推動海洋生態系統的全面保護和有效管理,扭轉退化趨勢,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提高固碳能力。



本文選自《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2019.11期

更多精彩內容,歡迎訂閱!

訂閱2020年《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

每期30元,全年12期共360元。
1、電話訂閱

聯繫人:王影 電話:010-62116819 13801241296

收款人:《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雜誌社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中關村支行
銀行賬號:7111210182600071438

2、通過郵局訂閱,本刊國內郵發代號為82-520

3、直接後臺留言,快速直接

海洋:地球系統最大的“碳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