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法院公开宣判胡忠义等人涉黑案件 11人全部认罪认罚

本网讯 11月8日9时30分,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胡忠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的涉黑案件,该案系全市首例全部被告人都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

经莲都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胡忠义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05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6年不等,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等,并处没收财产30万至10万元、罚金53万元至30万元不等;以胡忠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98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以来,被告人胡忠义纠集唐彬、周青松、郑晓杰、徐高贵、陈小广等人盘踞在缙云县、仙居县、武义县等地,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网罗了被告人钭丽勇、梅春河、丁帮杰、梅晓伟、朱平华(均另案处理)等人。2010年,被告人胡忠义指使被告人丁帮杰和李宵(另案处理)等人在缙云县城向赌博人员应某讨要赌债,在互殴过程中,被告人丁帮杰将人捅成重伤。该组织长期盘踞在缙云县五云街道、七里乡等地开设赌场,累计获利人民币298万余元。长期以暴力为依托,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购置和制作匕首、砍刀等管制刀具,为实施暴力犯罪提供保障,宣扬“别人搞事情也不能怕,不能倒牌子”“打就要打赢”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以及威胁恐吓、殴打他人、替人撑场站台等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缙云县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来源:处州晚报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陈肖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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