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个人信息泄漏后‘被法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简化撤销冒名登记程序

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个人信息泄漏后‘被法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简化撤销冒名登记程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1月7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233号建议的答复》,就全国人大代表里赞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泄漏后‘被法人’问题的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研究作出答复。

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个人信息泄漏后‘被法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简化撤销冒名登记程序

《答复》说,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法规空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公司登记(以下称“冒名登记”)。针对冒名登记多发的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受理投诉举报,规范撤销登记程序,积极协助司法救济,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推进实施实名验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个人信息泄漏后‘被法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简化撤销冒名登记程序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难”“撤销难”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对撤销登记的条件和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受理材料、认定标准、调查方法、撤销方式等。主要考虑有:

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个人信息泄漏后‘被法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简化撤销冒名登记程序

一是坚持便利可行。调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

被冒用人主张的冒名登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果公司和涉及的自然人均无法联系,以致调查无法进行,则在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即可推定为冒名登记成立,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二是将被冒用人的投诉门槛降低。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进行远程身份核验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只需提交书面申请和现有身份证件复印件,不强制要求提供笔迹鉴定、丢身份证报案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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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冒名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加大惩戒力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撤销冒名登记后,将调查发现的直接责任人录入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对再次提交登记申请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增加其违法成本。

四是对涉及冒名登记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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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积极推进实施实名验证,从源头防止冒名登记。“全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实名验证系统”,已于2019年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包括“企业登记相关自然人身份验证APP”和“企业登记注册办理联网查验”两大功能模块,兼顾实名验证和注册便利两个方面,有力完善了线上线下全方位企业登记实名验证技术手段。2019年5月1日起,该系统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广使用,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有超过650万申请人完成实名验证,每日平均注册验证近8万,人脸识别正常通过率达到98%左右,在遏制冒名登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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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宽进严管”改革思路。一是积极推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企业登记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力度,并完善有关权利救济途径,规范并依法简化撤销冒名登记程序。二是积极配合公安、人民法院等,坚决查处冒名登记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指导,维护被冒用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目前冒名登记的存量。四是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开展企业登记实名验证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冒名登记产生。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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