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爾:人的悲觀只是一種姿態,生活本身是樂觀的

泰戈爾:人的悲觀只是一種姿態,生活本身是樂觀的

世界的潮流也有它的邊界,否則它就不會存在,但世界的目的並不在這限制它的邊界中表現出來,而是在它的運動中表現出來,而它的運動就是走向完美。奇蹟並不在於這個世界上有障礙,有痛苦,而在於這個世界上竟然有規則,有秩序,有美,有快樂,有善,有愛。奇蹟中的奇蹟則在於人竟然在內心深處有上帝的概念。他在生命的深處感覺到,表面上的不完美其實是完美的外在表現,這就好比一個會欣賞音樂的人,能夠欣賞一首歌曲的完美,而其實他聽到的只是一連串的音符。人已經發現了這樣一個偉大的、表面上矛盾實際上卻有道理的事實:有限並不被禁錮於界限之內,它總是在運動,因而時刻在掙脫自己的束縛。痛苦是我們對有限的一種感受,然而它並不是與我們的存在天然地聯在一起的,它本身也不是目的,正如快樂一樣。勇敢地面對痛苦就是知道它並不是跟萬事萬物一樣永久,它就像我們理智中的錯誤一樣。錯誤在本質上不可能不變,它不可能永遠與真理共存,就像一個流浪漢,一旦付不起房租,就必須馬上搬走。

正如理智上的錯誤一樣,任何其他形式的罪惡也都在本質上一樣不長久,因為它與整體是不配的。每時每刻它都在被整體上所修正,因而時刻在改變著自己。我們把它看成是一成不變的,因而就誇大了它。要是能夠把世上每時每刻所發生的數目巨大的死亡和腐爛都統計出來,人們會驚呆。但是,罪惡是時刻都在變動著的,儘管它大得不可計數,卻不能有效地阻撓我們生命的洪流;我們看到大地、水和空氣對生物來說依然是甜美的、純淨的。一切類似的統計都是試圖把運動著的東西靜止化,就在這個過程中,事物在我們的頭腦中有了實際上並不存在的分量。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一個在職業上與生活的某個方面有關的人,總是有誇大該方面的傾向,在過分強調事實時,他就看不到真理了。一個偵探可能有機會詳細地研究犯罪,但他卻不能正確地看到犯罪在整個經濟中的地位。當科學收集了動物世界裡為了生存而鬥爭的事實材料時,我們的頭腦中就產生了一幅“大自然就是牙齒和爪子上都血淋淋”的畫面。但是在頭腦裡的這個圖畫中,我們把實際上不斷變化的色彩和形象固定下來了。在自然界的生存鬥爭中,有一個對等互換的問題。有對幼稚和佔有的愛,有從愛中產生的自我犧牲,而這種愛就是生活中的積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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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將觀察的目光投向死亡的事實,那麼整個世界看上去就像一個大的停屍房,而在生命的世界裡,我們的確發現,死的想法最不易佔據我們的頭腦。這並不是因為它是最不明顯的一方面,而是因為它是生活中的負面,這就好比儘管我們每一秒鐘都在閉眼,但我們只注意眼睛在睜著這一事實。生命從整體上來說是不把死亡當一回事的,它在死亡面前歡笑,舞蹈,遊戲,建造,積蓄,相愛。只有當我們把死亡這一單個的事實孤立出來時,我們才看到它的絕對性,並開始感到沮喪。這時,我們就看不到死亡只是整個生命的一部分。這就好像通過顯微鏡看一塊布一樣,那布看上去像一張網,我們盯著那些大洞,在想像中發抖。但實際上,死亡並不是終極真理。

它看上去是黑的,正如天是藍的一樣,但它並不能使存在物變黑,正如天空不能把自己的顏色染到鳥的翅膀上一樣。當我們觀察一個學走路的孩子時,可以看到他很少成功。如果把觀察僅限於一段時間之內,那景象就太殘酷了。但我們會發現,儘管那孩子不斷地失敗,他有一種快樂的動力在推動著他去完成那看上去無法完成的任務。儘管他能夠保持平衡的時間是短暫的,但他還是更多地注意到自己平衡的能力,而不是去想那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就像孩子學走路時發生的情況一樣,我們在生活中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痛苦,使我們看到自己知識和力量的不足,以及意志實施方面的不如意。如果這些只向我們展示了自己的無能,那我們就只有在絕望中死去了。如果我們只選取一個有限的領域進行觀察,那麼每一個的失敗和痛苦看上去都在頭腦裡顯得非常巨大,但生命卻本能地引導著我們把目光放寬放遠,給我們一種完美的理想,帶著我們超越眼前界限。

我們的內心深處有一個希望,它總是走在眼前狹隘經歷的前面,它就是我們對那無限的永恆信念,它永遠也不會把我們自己的無能當成一種永久的事實;它不給自己限制任何範圍;它敢於宣稱人與上帝是一體的;它的狂熱的夢想也確實每天都在實現。

當我們把思想投向無限時,就會看到真理。真理的理想不存在於狹隘的眼前,也不在於我們直接的感覺,而在於對整體的意識,這種意識給我們在已有的感覺之外加上我們應有的感覺。我們在生活中不論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總會感覺到真理總是大於它的外表,因為我們的生命面對的是無限,而這個無限還在不斷運動著,因此它的志向就永遠大於已取得的成就,而且隨著不斷的前進,它會發現,真理的實現從來也沒有把它滯留在最終的沙漠上,而總是把它帶向更遠大的領域。

罪惡不可能徹底阻斷生命進程的廣闊道路,也不可能奪去它的財產,因為罪惡終究要消失,要向善轉化;它不可能與那“整體”作對到底。如果有一點罪惡能夠無限期地在任何一個地方停留,那它就會沉到底,割斷存在的根子。人類並不真的相信罪惡,毫無疑問,有些人斷言存在本身就是絕對的罪惡,但是人類並不把這種觀點當真。無論是理智上還是感情上,人的悲觀只是一種姿態,生活本身是樂觀的:它要走下去。悲觀是一種精神的酒鬼,它對健康的營養不屑一顧,卻沉湎於遭人譴責的烈性酒,並且由此造成一種人為的頹廢,渴望更瘋狂地飲酒。如果存在真是罪惡,那也就不需要任何哲學家來證明了,這就好比判一個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的人犯有自殺身亡罪一樣。存在是來證明它並不是一種罪惡的。不完美並不是一切都不完美,它的理想是完美的,因而它必須經歷一個永遠不斷的實現過程。因此,智力的作用就是通過非真理來徹悟真理,知識就是不斷地燒掉錯誤,照亮真理。我們的意志、性格,就是要不斷地克服罪惡,克服內外一切的錯誤,從而達到完美;我們的肉體就是要時刻消耗身體物質,維持生命之火;我們的道德生活也有自己的燃料。這個生命的過程在繼續,我們知道這一點,我們感覺到了這一點。我們有一種信念,人類的進程是由惡向善的,任何與此矛盾的個別事例都不能動搖這個信念,因為我們感到,人性中正面的因素是善,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地方,人類最看重的還是善的理想。我們認識了善,一直熱愛著善,我們也一直對那些在生活中表現了“什麼是善”的人以最高的尊重。

有人不禁要問:什麼是善?道德本性是什麼意思?我的回答是:當一個人開始以更開闊的眼光去看他的真正自我時,當他明白他其實遠比目前的樣子更高大時,他就開始意識到自己的道德本性了。那時,他就開始意識到他要成為什麼樣子,他尚未經歷過的也變得比自己的直接感受更加真實。那麼他的生活觀點也就必然發生變化,他的意志就必然取代他的願望,因為意志是更大生命的最高願望。那種生命的大部分目前還達不到,它的目標大部分現在也看不到。這裡就出現了“大人”與“小人”問的衝突,願望與意志的衝突,對我們的感官有誘惑的東西與我們心中目標間的衝突。這時我們就開始區分什麼是眼前的慾望,什麼是善。因為善是大我所追求的。這樣,善的意識就由於我們對生命有了更真實的認識而產生了,即對整個生命領域的全面認識,既考慮到了眼前可見的,也考慮到了超出眼前的,而且可能是凡人永遠也看不到的。有這種遠見的人,能夠感覺到尚不存在的生活,能夠感覺到比他現有的生命多得多的東西,因此他就樂於犧牲眼前的追求,去為那未實現的未來奮鬥。在這樣做時,他就偉大了,因為他徹悟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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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對一個非常自私的人,也不得不承認這個真理,也不得不控制自己眼前的衝動。換句話說,他不得不講一點道德。因為我們是通過道德的力量,知道生命不是由支離破碎、沒有目的、毫不連貫的東西組成的。人的這種道德感,不僅使他能夠看到自我在時問上有連貫性,還使他看到,如果他被侷限在狹小的自我之內,那麼他就不真實,實質上的他要遠大於現實中的他。他在本質上屬於不在他個性中的那些個體,甚至屬於那些他可能永遠也不會認識的個體。正如他對目前處於意識之外的未來自我有了感覺一樣,他對此自身大得多的大自我也有了、感覺。每一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有過這種感覺,沒有哪一個人不曾為他人犧牲過自己的私利,沒有哪一個人不曾為使他人快樂而甘願自己遭受損失和煩惱。人不是孤立的,他有整體的方面,這是一個真理,當他認識到這一點時,他就變得偉大。就連最惡劣自私的人,在他尋求做惡的力量時,也不能不承認這一點,因為他無視真理就不可能強大有力。所以,為了得到真理的幫助,自私也不得不在某種程度上不自私。一夥強盜必須有自己的道德,否則,他們就不能成為一夥,他們可能搶遍全世界,但他們不能互相對搶。為了實現不道德的目的,所用的某些手段卻必須是道德的。其實,往往正是道德的力量使我們能夠最有效地作惡,去為了自我的利益剝削他人,去剝奪他人的正當權利。動物的生活是不道德的,因為它們只知道眼前;一個人的生活也可能是不道德的,但這隻能意味著它有一個道德基礎。不道德其實就是不完美的道德,正如假是較小程度上的真一樣,否則它就連假都算不上。看不見是瞎,但是看錯了只是不完美的看見。人的自私就是看出一些連貫性的表現,說明他看出一點生命的目的了,根據生命的目的行動是要有一定的自制和行為調節的。一個為自我而生活的人甘願吃苦受窮,一聲不吭,因為他知道,在短暫時間內看上去是苦的事,從大的視角來看則正相反。因此,對“小人”來說是損失的,對“大人”來說是收穫,反之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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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為某種理想,為國家,為人類的利益而生活的人來說,生命具有廣大的意義,與這個更廣大的範圍相比,痛苦對他來說就顯得次要了。過善的生活即是過整體的生活,享樂是個人自我的事,而善則關係到全人類時時刻刻的幸福。從善的角度來說,享樂和痛苦都有不同的意義,以致到了避開享樂而去追求痛苦的地步,連死亡都由於能夠給生命以更高的價值而受歡迎。站在人生更高立腳點上,即站在善的高度,苦和樂都失去了各自絕對的價值。歷史上的犧牲者們都已經證明了這一點,我們也在日常生活中小的犧牲中證明著它,我們若把一桶水從海里提出來,那麼水是有分量的,但如果我們一頭扎進大海里去,上千桶的水在我們的頭上流過,我們也不覺得有重量。自我這桶水我們是要用力來提的,因此在為了自我這個層次上,苦和樂都有其自身充足的分量;而在道德這個層次上,它們卻變得很輕,以至於達到了這個層次的人,似乎他們所受的重擔能夠把一般人壓垮,面對殘酷的折磨時,他們有超人的忍耐力和頑強的意志。在完美的善中生活,就是實現人無限的存在。這是通過我們的道德力量,對存在整體所能達到的最全面的看法。佛陀的教義就是教人培養這種達到最高層次的能力的,使我們知道,人類的活動領域並不僅限於狹隘的自我這一層次。這也就是耶穌天國的景象。當我們達到宇宙生活的層次之後,也就是達到道德生活,我們就從自我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了,自我所騰出來的地方被一種無法用語言描述的快樂所取代,這種快樂是從無限的愛中生出來的。在這種狀態下,靈魂的激動得到進一步的昇華,只不過,它的動力不再是慾望,而是自己的快樂。這就是《薄伽梵歌》中所講的業瑜伽,即通過修煉不求報答的善,達到與那無限的活動合二為一。

當佛陀打坐冥思把人類從苦的魔掌中解脫出來的辦法時,他悟到了這樣一個真理:當人通過把自我個體與宇宙合二為一的辦法,達到了最高目標時,他就從苦的奴役下解脫出來了。

一次,我的一個學生對我講述了在一場暴風雨中的危險經歷,他抱怨說,他在整個危險過程中一直感到大自然似乎把他當成了分文不值的一抷塵土,儘管他有著堅強的意志,也同樣無濟於事。我說:“如果大自然出於對個人的考慮就改變自己的行動,那麼真正受大苦的還是那些個人。”但他堅持他的懷疑,說不應該忽視人人都有“我是存在的”這種感覺。我們的“我”,一直在尋求一種屬於它自己的關係。我說,這種“我”的關係,就是與“非我”的關係,因此我們必須有一個兩者都共有的中介,而且我們必須絕對保證,對“我”與“非我”要一視同仁。我們的個性被它自身的本性所驅使,不斷地在尋求普遍的宇宙。我們的身體如果企圖吃自己,它就會死;我們的眼睛如果只能看到自己,那它也就失去了作用。正如我們已經看到了,想像力越強,幻想的成分越少,與真理吻合程度越大,看到個性越活躍,那麼,我們的個性就越不斷擴大而與那無限的宇宙越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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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人格偉大與否,不是通過它自身來判斷的,而是看它的內容如何,而它的內容是普遍的,這就好比一個湖的深度不是由它的面積有多少,而是由它的水有多深來判斷的。所以,如果我們的本性是渴望真實,那麼我們的人格就不會滿足於它自己所創造的一個想像的小天地。如果這一點是真理,那麼顯然,我們的意志在與事物打交道時,最好是遵循它們的規律,而不能自行其事。客觀現實堅定不移,毫不讓步,有時與我們的意志相左,而且常常使我們走向災難,就好像學走路時的孩子摔倒在堅硬的水泥地上時,受傷的總是孩子一樣。每走一步,我們都要考慮別人,因為只有死時我們才是單獨一個人。一個能夠把自己的思想變成所有人樂趣的詩人,才是真正的詩人,而如果他沒有一種與聽眾共有的一種媒介,那他就不可能做到這一點。這種共同的語言有它自己的規律,詩人必須去發現,去遵守,只有這樣他才是真正的詩人,才能得到不朽的詩意。

人的個體特性並不是最高的真理,他的深處還有普遍的東西。如果他被迫生活在惟一要考慮的因素就是他的自我這樣一個世界裡,那這個地方對他來說,就是所能想像的最可怕的監獄,因為人類最深層的快樂在於不斷地成長,越來越偉大,與一切更多地合一。只有通過發現規律、遵循規律,我們才能偉大,才能領悟普遍,而在我們的個體願望與普遍規律相沖突時,我們就受苦,就一無所成。我們曾經祈禱特殊的恩惠,我們曾經祈求為了自己的方便,讓大自然的規律做些讓步,但是現在我們已經知道,規律是不能置之不顧的,由於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才變得強大了。因為這個規律並不是與我們分離的,它是我們自己的。通過規律表現出來的宇宙力量與我們的力量是一體的。我們表現得狹隘渺小時,逆流而動時,它就挫敗我們;但當我們偉大時,與萬物融合時,它就幫助我們。因此,通過科學,隨著我們對自然規律瞭解得更多,我們的力量就在增長,我們就有得到大宇宙之體的傾向。我們的視覺器官、運動器官、體力都伸向了全世界,蒸汽和電成了我們的神經和肌肉。因此我們發現,正像在我們整個身軀機制中,有一個關係原則,我們通過這一原則可以判斷整個身體是我們自己的,並且可以拿它當作自己的來用一樣,在整個宇宙中,也有一個打不破的關係原則,通過這個原則可以把整個世界都稱為我們身體的延伸,並把它當作自己的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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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科學的時代,我們的努力就是要充分地確立對世界大自我的關係。我們認識到,一切貧困和痛苦都是由於我們未能建立這種合法的權利要求。我們的能力是無限的。因為我們並不在宇宙力量之外,而宇宙力量即是通過宇宙普遍規律體現的。我們正在朝著克服疾病和死亡,征服痛苦和貧窮的路上行走,因為通過科學知識,我們一直前進在認識宇宙的物質那一面的道路上。隨著我們的進步,我們認識的痛苦、疾病和力量的貧弱並不是絕對的,而只是由於我們未能把個體的自我與宇宙大自我協調好,所以才會出問題。我們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當個體的人與宇宙人的規則發生衝突時,我們在道德上就變得渺小了,因此就必然要受苦。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成功其實是最大的失敗,慾望的滿足其實使我們更加貧窮了。我們為自己追求利益,想享受別人不能分享的優待。但是,任何一個絕對特殊的事物,都必然始終與一般性的東西處於衝突之中。在這種內戰中,人總是生活在防禦工事之後。在任何一個自私的文明之中,家都不能說是家,它只是限制我們的人為障礙。但是我們卻抱怨不幸福,好像事物有一種使我們痛苦的內在特性。宇宙精神本來正等著給我們加上幸福的桂冠,我們個體的精神卻不想接受它。正是小自我的生活在到處引起衝突和麻煩,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各種痛苦,致使我們不得不制定一些人為的硬性規定,組織起各種形式的獨裁,不得不容忍地獄般的機構,時刻使人類受到侮辱。

我們已經看到,為了得到力量,必須服從宇宙力量的規律,而且要在實踐中認識到這些規律實際上是我們自己的。同時,為了幸福,我們必須讓自己的意志服從於宇宙的普遍意志,而且要真心地感到這其實是我們自己的意志。當我們在有限與無限間協調到完美的程度時,那時痛苦本身也就成了一種可貴的財富,它便成了衡量我們幸福程度的一把尺子。人在生活中應該得到的教訓不是世上有苦,而是如何將苦變成善,並且把苦轉化善是完全可能的。這個教訓我們沒有忘記,沒有人甘願放棄自己受苦的權利,因為這是他做人的權利。一次,一個苦力的妻子傷心地向我訴苦,說她的大兒子就要被送到一個闊親戚家去一段時間。親戚沒有明說,但他是好意,要幫她家渡過難關,然而正是這種好意卻使她震驚,因為一個母親的苦處是與她的母愛不可分的,她不願受權宜之計所迫而放棄它。

泰戈爾:人的悲觀只是一種姿態,生活本身是樂觀的

人的自由不在於使自己不受苦,而在於把自己的苦變成樂,使苦成為樂的一種成分。當我們認識到個體的自我並非存在的最高意義,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有一個不朽的世界人,他既不怕死,也不怕苦,他只是把苦看成樂的另一個方面,只有當我們認識到這一切時,苦與樂的轉化才成為可能。已經認識到這一點的人知道,苦才是我們這些不完美的人的真正財富,是苦使我們偉大,使我們有資格登上完美的位子。他知道我們不是乞丐;生活中每一個有價值的東西都要付出代價,包括我們的力量,智慧,愛,都要付出這枚叫做“痛苦”的硬幣。苦中蘊涵著達到完美的無限可能性,蘊涵著永恆快樂的展現,但一個為了得到苦而放棄一切樂的人,也一步步地陷入最貧窮最墮落的深淵。當我們為了自我滿足而故意尋找苦時,她就會變為惡,就要把我們扔進痛苦之中,以報復我們對她的侮辱。因為她是奉獻給那不朽完美的貞潔處女,當她在無限的祭壇上就座時,她會掀去自己黑暗的面紗,以最大快樂的形式,向觀眾展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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