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关于给大庆安保维稳 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战时表奖的命令
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经2019年10月14日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滁州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在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2个集体和161名个人战时表奖,其中凤阳县受表彰个人和集体名单如下:
给予我县2名同志记战时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证书、奖章,奖励人民币3000元
郝森淼 凤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一级警员
李腾飞 凤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四级警长
给予我县6名同志记战时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奖章,奖励人民币2000元
吴建高 凤阳县公安局武店派出所副所长
赵传利 凤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副教导员
张小伟 凤阳县公安局门台派出所四级警长
张立华 凤阳县公安局府城派出所副所长
高进松 凤阳县公安局洪武路派出所四级警长
胡吉周 凤阳县公安局刘府派出所四级警长
给予我县5名同志登琅琊榜表彰,奖励人民币1000元
杜家乾 凤阳县看守所二级警长
缪守玲(女)凤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二级警长
朱薛飞 凤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四级警长
王龙柏 凤阳县公安局武店派出所辅警
孟 磊 凤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
对我县2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凤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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