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鄭麗生等34人涉黑案件在白銀區法院公開審理

11月13日上午,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麗生等3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

今天上午,鄭麗生等34人涉黑案件在白銀區法院公開審理

今天上午,鄭麗生等34人涉黑案件在白銀區法院公開審理

白銀區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9月27日將本案提起公訴,白銀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查於2019年10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的七人合議庭,及時向各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為14名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合議庭法官於10月31日,召集控辯雙方召開了庭前會議。白銀區人民檢察院指派4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34名被告人及37名辯護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親屬等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今天上午,鄭麗生等34人涉黑案件在白銀區法院公開審理

起訴書指控:以被告人鄭麗生、鄭鑫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於2007至2018年5月間,多次實施了開設賭場、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詐騙、容留他人吸毒、騙取貸款等違法犯罪,對白銀區的司法秩序和執法環境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白銀區的經濟、社會和生活秩序。

今天上午,鄭麗生等34人涉黑案件在白銀區法院公開審理

公訴機關認為:以被告人鄭麗生為組織者、領導者,鄭鑫為領導者,被告人金臻、王亮等12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白銀區長期、大肆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詐騙罪、騙取貸款罪追究被告人鄭麗生等34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預計庭審將持續數日,擇期宣判。(本報記者朱德軍 通訊員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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