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省住建廳網站了解到為有效遏制房地產中介機構亂象,全省對中介機構進行專項整治
13市舉報電話全公佈↓↓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如下行為:
(一)發佈虛假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誘騙誤導群眾租房、購房,或者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發布房源信息。
(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租賃交易信息,或者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賺取差價。
(三)實施價格串通、囤積出租房源、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收取未明碼標價的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違規開展首付貸、租金消費貸款業務,包括違規提供首付貸、租金消費貸款等金融產品和服務。
(五)不按規定執行房屋網籤備案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包括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
(六)沒有取得營業執照、備案證明開展中介租賃業務。
(七)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
(八)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惡意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證金或預定金。
(九)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
(十)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十一)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購條件。
(十二)其他涉黑涉惡、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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