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中院開庭審理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劉自力受賄案


11月13日上午,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自力受賄一案。黔南中院院長王亮海擔任審判長承辦本案。

黔南中院開庭審理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劉自力受賄案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劉自力利用擔任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之便,為他人在獲得茅臺酒經銷權、批准購酒指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黔南中院開庭審理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劉自力受賄案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劉自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辯護意見。劉自力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

黔南中院開庭審理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劉自力受賄案

新聞記者、社會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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