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歷史沿革一覽上篇(梅州市、梅江區、梅縣區)

廣東梅州歷史沿革一覽上篇(梅州市、梅江區、梅縣區)

梅州,廣東省轄地級市,位於廣東省東北部,地處閩粵贛三省交界,東部與福建省龍巖和漳州接壤,南部與潮州、揭陽、汕尾毗鄰,西部與河源接壤,北部與江西省贛州相連。轄梅江區、梅縣區、平遠縣、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代管興寧市。

梅州市區由梅江區、梅縣區兩個市轄區所組成,統稱梅城。在這裡,我們瞭解一下梅州市整體沿革以及梅城2個區(梅江區、梅縣區)的沿革概況:

梅州歷史沿革

《禹貢》分天下為九州時,梅州地屬揚州南境。春秋時屬七閩地,戰國時先後屬越國、楚國,秦漢時期分屬南海郡龍川縣和揭陽縣。秦末趙佗稱王時則屬南越國 。

三國兩晉時分屬東官郡的龍川縣和揭陽縣(海陽縣),南齊永明元年(483年)析海陽縣設程鄉縣。隋唐時分屬循州(龍川郡)和義安郡(亦稱潮陽郡或潮州)。

五代十國南漢乾和三年(945),亦即後晉開運二年,程鄉升為敬州,領程鄉縣。這是梅州州治設立的開始。

宋開寶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趙敬之諱,改“敬州”為“梅州”,“梅州”的名稱即始於此 ] 。

宋熙寧六年(1073),廢梅州,以程鄉縣隸潮州;

元豐五年(1082),梅州復置,仍理程鄉縣,屬廣南東路;

紹興六年(1136),廢梅州復設程鄉縣隸潮州;

紹興十四年(1144)又復置梅州,仍理程鄉縣,屬廣南東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梅州為“梅州路”,置總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復為梅州,屬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廣東道宣慰使司;

元貞元年(1295),隸屬潮州路;延佑五年(1318),改直隸廣東道宣慰使司。

明洪武二年(1369),廢州為程鄉縣,隸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鄉升為“嘉應州”,隸屬廣東省惠潮嘉道。轄地包括程鄉、平遠、鎮平及以前為惠州府所統的興寧、長樂五縣,稱為“嘉應五屬”。

嘉慶十二年(1807),升嘉應州為嘉應府。嘉慶十七年,復為嘉應州,仍領興寧、長樂、平遠、鎮平四縣。

宣統三年(1911),嘉應州複名梅州。

民國三年(1914),廢州府制,梅州改名梅縣,隸屬潮循道。

民國14年(1925)隸屬東江行政區,民國15年(1925)改名為粵東綏靖區。

民國25年(1936),隸屬廣東省第六行政督察區。

民國38年(1949)改第六行政督察區為第九行政督察區。

1949年10月設置興梅專區;

1950年1月26日,設置興梅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梅縣、興寧、大埔、豐順、五華、平遠、蕉嶺共7縣;

1952年12月,撤銷興梅專區,興梅7縣改隸粵東行政區;

1956年2月,粵東行政區劃分為惠陽、汕頭專區,興梅7縣屬汕頭專區;

1965年7月,設立梅縣專區,原興梅7縣從汕頭專區分出,歸屬梅縣專區,後改為梅縣地區;

1979年3月,原梅縣所轄之梅州鎮由區級升格為縣級稱梅州市,梅縣地區轄7縣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與梅縣合併改為梅縣市,梅縣地區由所轄7縣1市改為6縣1市;

1988年1月,廣東實行市管縣體制,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轄原興梅7縣及新劃縣級區梅江區,共7縣1區;

1992年8月,國務院把梅州列為沿海經濟開放區。

1992年10月,設立梅州市經濟開發試驗區(後更名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

1994年1月,國務院將梅州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1994年6月,興寧撤縣設市(縣級),梅州轄梅江、梅縣、大埔、豐順、五華、平遠、蕉嶺,代管興寧 。

2013年11月,國務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撤銷梅縣,設立梅縣區。新設立的梅縣區行政區為原梅縣的行政區域,政府駐地不變。

廣東梅州歷史沿革一覽上篇(梅州市、梅江區、梅縣區)

梅縣區,隸屬廣東省梅州市,中央蘇區縣,位於廣東省東北部,韓江上游,梅州市中部。

歷史沿革

新中國成立後,從考古工作者在水車、畲江、梅西、鬆口等22個鄉鎮先後發掘的數十處新石器遺址——“山崗遺址”表明,距今4000—5000年間,梅縣區境內便有人類繁衍生息。

春秋戰國時期(前770年—前221年),梅縣區地為南越地。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年),秦派兵攻取南越,統一嶺南,置桂林、象、南海3郡。梅縣區地屬南海郡揭陽戍。

秦末漢初,趙佗割據嶺南,建南越國,梅地屬南越國揭陽縣地。

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南越,重建南海郡,梅縣區屬交州南海郡揭陽縣地。

三國時,為吳國廣州南海郡所屬。

東晉咸和六年(331年),從南海郡劃出部分地域增設東官郡,將揭陽縣劃分為海陽、潮陽、綏安(今漳浦)、海寧(今惠來)4縣,梅縣區屬廣州東官郡海陽縣地。

晉義熙九年(413年),分東官郡置義安郡,領海陽、潮陽、綏安、海寧、義招5縣,梅縣區地方仍屬海陽縣地。

南齊(479年—502年)時,從海陽分出部分地方置程鄉縣,轄境包括今梅縣區、蕉嶺、平遠全部及豐順之一部分,隸屬廣州義安郡,是為梅縣區建置之始。

梁、陳時(502年—589年),程鄉縣先後隸屬義安郡、東揚州(曾改名瀛州)、廣州義安郡

(注:《輿地紀勝》雲:“齊立程鄉縣,屬義安郡;梁屬東揚州,又改屬瀛州。陳廢瀛州。隋平陳置潮州,而程鄉以縣屬焉。”《方輿紀要》曰:“齊置程鄉縣,梁陳因之。”而《光緒嘉應州志·沿革》則稱《隋書·地理志》雲:“南齊所置程鄉縣,梁陳兩代既廢。”據查,《隋書》並無此記載)。

隋朝開皇十年(590年),廢義安郡,撤銷程鄉縣。在義安郡廨置義安縣,原程鄉縣境為其所轄。開皇十一年,置潮州,復立程鄉縣,隸屬潮州。

唐代,程鄉縣先後為江南道、福建經略史、嶺南道領屬的潮州或潮陽郡所轄。

南漢劉晟乾和三年(即後晉開運二年,945年),於程鄉置敬州,僅領程鄉一縣,州、縣並置。此為潮梅分治之始。

北宋開寶四年(971年),滅南漢。因敬州的“敬”犯宋太祖趙匡胤的祖父趙敬之諱,改敬州為梅州,仍領程鄉一縣,屬廣南路。

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廢梅州,程鄉縣隸屬於潮州。

宋元豐五年(1082年),復置梅州,領程鄉縣。

宋宣和二年(1120年),梅州賜名義安郡,屬廣南東路。

南宋紹興六年(1136年),廢梅州,程鄉縣隸屬潮州。紹興十四年,又復置梅州,仍領程鄉縣,屬廣南東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州為路。梅州升為梅州路總管府,隸屬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廣東道宣慰使司。至元二十三年,復降為州,領程鄉縣。

元貞元年(1295年),梅州隸屬潮州路;

延祐五年(1318年),改直隸廣東道宣慰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廢梅州,程鄉縣隸屬潮州府。

清康熙年間設惠潮道,程鄉隸屬廣東省惠潮道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程鄉升格為直隸嘉應州,領興寧、長樂(今五華)、平遠、鎮平(今蕉嶺)4縣,加上嘉應本屬(原程鄉),稱“嘉應五屬”,直隸廣東省。

嘉慶十二年(1807年),升嘉應州為嘉應府,復設程鄉縣,程鄉屬嘉應府管轄。

嘉慶十七年(1812年),撤銷程鄉縣、嘉應府,復為嘉應州,仍領興寧、長樂、平遠、鎮平4縣。

宣統三年(1911年),嘉應複名梅州。

民國建立後,廢除州府制。

民國元年(1912年),梅州改稱梅縣區,隸屬廣東省轄。

民國三年(1914年),廣東省設置潮循道,梅縣區為潮循道所轄。

民國九年(1920年),潮循道廢,梅縣區直屬廣東省轄。

民國十四年(1925年)至民國二十五(1936年)年,先後隸屬廣東省東江行政區、東區綏靖區。

民國十六年(1927年)5月13日至19日,梅縣區建立過梅縣區人民政府委員會。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東區綏靖公署撤銷,梅縣區屬廣東省第六行政督察區,

1949年4月至5月,屬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管轄。

1949年5月17日,梅縣區解放,仍稱梅縣區,隸屬中共梅州地委領導。5月24日,成立梅縣區人民民主政府(8月改為人民政府)。7月28日,潮梅人民行政委員會成立,梅縣區為其轄縣。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梅縣區仍屬潮梅行政區領導。

1950年1月,成立廣東省興梅專員公署,梅縣區隸屬興梅專區管轄。

1952年11月,興梅專區撤銷,梅縣區隸屬粵東行政公署管轄。

1956年1月,粵東行政區撤銷,分設汕頭、惠陽兩專區,梅縣區隸屬汕頭專區。

1958年11月20日,中共廣東省委發文,撤銷蕉嶺縣建制,併入梅縣區。12月,蕉嶺縣正式併入。

1961年3月,蕉嶺從梅縣區分出。

1965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汕頭專區劃出原興梅區管轄的興梅7縣,成立梅縣區地區專員公署,梅縣區隸屬梅縣區專區(1970年更名為梅縣區地區)管轄。

1978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原梅縣區所轄的梅州鎮從梅縣區分出,設置縣級的梅州市,1979年3月正式掛牌辦公。梅縣區和梅州市均隸屬梅縣區地區。

1983年6月,梅縣區與梅州市合併,定名梅州市。9月,改稱梅縣區市(國務院1983年12月22日批准),仍屬梅縣區地區管轄。

1988年1月,廣東實行市管縣體制,梅縣區地區改設地級梅州市,梅縣區市分為梅縣區和梅江區,屬於梅州市管轄。

1999年9月28日,梅縣區人民政府由江南正式搬遷至程江鎮新縣城辦公。

2012年9月,廣東省政府正式批覆同意梅縣區西陽鎮劃歸梅江區管轄。

2013年10月,國務院同意批准梅州市梅縣區撤縣設區,成為梅州市轄區,與梅江區同屬梅州市區並稱梅城。

廣東梅州歷史沿革一覽上篇(梅州市、梅江區、梅縣區)

梅江區,廣東省梅州市市轄區,中央蘇區縣 , 地處廣東省東北部,梅州市中部。東臨梅縣區城東鎮、雁洋鎮和大埔縣銀江鎮,南與梅縣區梅南鎮交界,西連梅縣區程江鎮、扶大鎮和大坪鎮,北接梅縣區石扇鎮。梅江區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有眾多名勝古蹟和豐富的文化遺產。

建制沿革

南朝齊析海陽縣置程鄉縣至宋初設梅州500多年間,州、縣皆無城。945年(南漢乾和三年)於程鄉設敬州,領程鄉一縣。

971年(北宋開寶四年)改稱梅州。

宋皇祐四年(1052)始在今梅城江北築土城,周圍長450.3丈(約1499米)。

明代撤梅州復設程鄉縣,洪武十八年(1385)拆西城垣,擴闢縣城,周圍長985丈(約3250米)。

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升為嘉應直隸州。清末,嘉應州城區擴大。轄東街、西街2堡。東街轄一甲至十甲及金山甲、攀桂坊;西街轄一甲至十甲及曾井甲、紅杏坊、社甸甲、百果圍和烏蓼沙。

民國元年(1912),嘉應州改為梅縣後,縣城仍轄東街、西街2堡。民國20年,由堡改為區鄉,縣城轄地有附城鎮、城內、忠孝裡、百果圍、黃坭墩、紅杏坊、下聖母、烏蓼沙鄉。

民國26年(1937),梅縣整編區鄉,縣城稱為梅城鎮。

1949年5月,梅縣解放後設置新政區時,縣城仍稱梅城,但政區則稱城內區。

1950年3月,複稱梅城鎮。

1958年9月至11月,實行公社化期間,梅城鎮改稱梅城衛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改名梅城人民公社。

1975年8月,梅城鎮改為梅州鎮(仍隸屬梅縣)。

1978年12月,梅州鎮從梅縣分出,由區級升格為縣級改稱梅州市,隸屬梅州地區管轄。

1982年梅州市基層政區設東區、中區、西區、南區4個辦事處和東郊、西郊、江南、梅江4個公社,下轄32個居民委員會、29個生產大隊、395個生產隊。

1983年6月,梅縣和梅州市合併,初稱梅州市,同年9月改稱梅縣市。縣市合併後,江南公社撤銷,併入南區,在城區設南區、東區、中區、西區。

1983年11月,基層政權撤銷人民公社建制,恢復區鄉村建制,取消人民公社名稱,以原有公社改為區,設區公所。生產大隊或聯隊改為鄉,設鄉人民政府;按農民居住聚落點和自然村建立村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梅縣市共設31個農村區、4個市區街道辦事處、1個直轄區級鎮;區以下設271個鄉、10個鄉級鎮、34個居委會;鄉以下設849個村。

1987年4月,區、小鄉建制撤銷,改設鄉(鎮)制。全縣共設10個鄉、22個鎮、4個市區街道辦事處(8月增設北區,共5個市區)。下轄451個村、61個居民委員會、5395個村民小組。

1988年1月,廣東實行市管縣體制,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3月,梅縣市建制撤消,原梅縣市的行政區分設為梅縣和縣級梅江區,梅江區由原梅縣市城區和城郊5個鄉鎮組建而成,為梅州市直轄縣級區。

2013年10月,國務院同意梅州市撤銷梅縣,從此結束了縣治,設立梅州市梅縣區。梅江區與梅縣區同屬梅州市區(即是梅城)。

1978年12月,梅州鎮從梅縣分出設立梅州市,隸屬梅縣地區管轄。

1983年6月,梅縣和梅州市合併,初稱梅州市,同年9月改稱梅縣市。

1988年1月,廣東實行市管縣體制,梅縣地區改為地級梅州市;3月,撤銷縣級梅縣市建制,分設為梅縣和縣級梅江區,梅江區由原梅縣市城區和城郊5個鄉鎮組建而成。

1996年,梅江區面積298.4平方千米,人口約28萬人。轄5個街道、2個鎮、3個鄉:金山街道、五洲街道、東山街道、江南街道、城西街道、三角鎮、長沙鎮、東郊鄉、城北鄉、西郊鄉。區政府駐梅州老城區。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梅江區(轄5個街道、5個鎮)常住總人口313821人,其中:東山街道27471人,金山街道18639人,城西街道17109人,江南街道72418人,五洲街道21758人,東郊鎮34320人,西郊鎮23980人,三角鎮50564人,長沙鎮10320人,城北鎮37242人。

2002年上半年,梅江區轄城西、五洲、金山、東山、江南5個街道和長沙、三角、城北、東郊、西郊5個鎮,共有60個村委會、55個居委會。2002年7月,撤銷東山街道、東郊鎮,併入金山街道;撤銷城西街道、西郊鎮,設立西郊街道;撤銷五洲街道,併入城北鎮;村委會和社區由原來的116個撤併為9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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