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调查提速,尽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本报记者 李海楠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稳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企业用地调查2019年工作任务。其中,通知提出各地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含试点打通全流程、委托任务承担单位、落实物资保障等),全面启动初步采样调查,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此次部署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是“土十条”,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要求“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的进一步细化。只有在完成采样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全面掌握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的分布,并有的放矢地针对污染状况实现包括监测在内的环境风险把控。

采样注重效率与科学性并重

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特别是土壤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的特点亦加大了治理难度。不论是以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为主的无机污染物,还是以苯、甲苯、三氯乙烯为代表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都不时造成严重污染后果,不仅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更会带来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

除此之外,由土壤污染导致的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形势也已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基于此,决策层决心制定实施“土十条”,由此对土壤污染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其中,对土壤污染展开详查,摸清污染底数,继而有的放矢地制定实施治理步骤是“土十条”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土十条”明确的时间表,截至目前,唯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情况“摸底”仍在路上。“土十条”要求,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由此,此次生态环境部通知要求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工作稳妥推进,其自身意义相较于全局土壤污染防治而言堪称重大。通知强调,要对照企业用地调查年度目标任务和总体工作要求,倒排工期,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对象全面性、信息采集、风险筛查、质量管理、成果上报等方面的责任,确保调查对象应查尽查。

此外,为提升采样调查工作效率,通知明确提出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不将任务下放到市县级。对采样调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预判,细化问题处理流程并明确相关责任方,确保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在兼顾采样工作科学性方面,通知要求,基于风险筛查纠偏结果,综合本地钻探采样的技术难度、专业队伍能力、协调准备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初步采样调查工作量,科学确定中低关注度样本地块。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任务承担单位及质控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强化布点采样方案审核,严格规范采样过程。严格样品分析测试的质量管理。强化对初步采样调查专业队伍和质控专家队伍筛选。

摸清“底数”是土壤污染治理基础

实际上,对于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正是坊间多年来所呼吁的重点之一,其本质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土壤污染问题展现治理决心。自2016年“土十条”部署的相关工作启动以来,全国各地早已分阶段实施了有关的土壤污染情况调查与治理工作,然而,各界的一致共识是,土壤污染调查必须被置于首位,否则任何治理工作都将无从开展。

针对土壤污染现状以及应对措施,尤其是怎样更好地贯彻执行“土十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十条”正是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他认为,“土十条”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其中将土壤污染调查置于首位,强调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的正是要奠定后期污染治理基础。

显然,在当前时间节点下,仅剩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有待推进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和左右整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目标的最终达成。而结合土壤污染的属性来看,则越发凸显土壤污染“摸底”工作的迫切性。

众所周知,土壤是各种污染物的最终归属,治理难度最为巨大,只有先摸清底数,切实开展土壤污染详查,以摸清家底,才能确保一系列措施部署以及后续防治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地展开。在周宏春看来,正如土壤污染具备累积性、持久性特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以及相关政策推进也应对相关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所体现。即相关内容必须体现长期一致性,切忌急功近利。同时要规避短视思维,着眼构建严格的执行机制,确保土壤污染治理循序渐进,土壤污染预防长期开展。

“对于土壤污染治理而言,必须对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有着科学、准确、清醒的认识,相关立法精神势必将现有政策路径予以重申和强调,如此才能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对现存污染土地加以治理。而确保严格执行、高效执法以及科学、公开、透明的评价体系和预防机制逐步形成,让土壤增量污染无处遁形。”周宏春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