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通报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扬子晚报网11月15日讯 (记者 万凌云)今天,丹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丹阳市纪委监委对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原物价局副局长吴吉祥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5年至2017年期间,吴吉祥作为原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价格事务所的分管领导,违规审批同意该事务所报支的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72780元、汽油补助费22000元,合计94780元,该问题已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吴吉祥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吴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司徒镇杏虎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卜金夫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08年底,时任司徒镇杏虎村北陵片区片长汤荣金在经手北陵片区“川气东送”项目管线赔偿工作时,虚报冒领赔偿款62900元,并私设“账外账”,将该款直接用于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招待费等开支。2019年7月,汤荣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卜金夫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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