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不得录用有性侵前科人员

大洋网讯 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草案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次“大修”。其中,对有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禁止继续从业”、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与配备心理健康教师,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记者就此对广州市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草案:设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准入条件

广州:已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

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本次草案拟设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准入条件,对有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与“禁止继续从业”,同时,草案还增加了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

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之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性侵问题只有一个原则性规定,没有更细化的规定”,本次草案实际上相当于填补了这一空白。许浩说:“大量的性侵案件发生在熟人比如邻里、亲人之间,还有一些发生在教育机构。从源头上设立职业禁止,能够尽可能降低这类危害;另一方面,过去一些性侵案件没有报告的部分原因是涉案机构不想担责,而现在的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如果不报告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许浩认为这两个配套措施能够有效地起到对性侵的预防和处理作用。

作为长期关注未成年人议题的一线工作者,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近些年对防性侵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2018年,陈海仪提出了设立对性侵犯罪人员的全国联网查询制度。“我们曾审理过一个案件,案件中的老师有过性侵的经历,但其户籍所在的教育部门并没有剥夺他的教育资格,他在当地没办法找到教师工作后,到广东找到工作,又侵害了在广东生活学习的外地孩子。”因此,她认为草案中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的相关记录”的要求是“走出了第一步”。陈海仪说:“这次大修更有落地性了,保护的领域更全面了。”

据了解,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广州市检察院建成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于5月底正式上线。该系统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截至10月初,系统录入信息近600条,查询近20000人次,暂时无人被查出有危害未成年人犯罪而被停止录用。

草案:学校应建立防控欺凌制度

广东:起侮辱性外号也属欺凌行为

在校园欺凌部分,草案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工、学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

记者查阅后发现,广东省教育厅曾于2018年出台办法,对校园欺凌的种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广东省的界定,校园欺凌事件被分为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较恶劣的欺凌事件和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根据欺凌的具体行为,“起侮辱性外号、侮辱人格”等属于情节轻微的欺凌;“拳打脚踢、拉扯头发等攻击行为、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等属于较为严重的欺凌事件;“屡教不改,在社交媒体传播欺凌图像、视频”等属于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涉及犯罪的欺凌事件以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处置为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对严重欺凌者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关于校园欺凌,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校长邹俊介绍,学校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最好的方法是不让欺凌发生,而不是等到欺凌出现了再来开除学生,我觉得这个意义不太大。”邹俊说,“很多时候欺凌是大的孩子欺负小的孩子。我们有一个‘大手拉小手’的教育,让高年级的孩子去帮助低年级的孩子,从而防止欺凌的发生。”此外还有对学生自我保护的教育,“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不能够容忍,要立刻跟老师报告。”

草案:学校应配备心理健康老师

广州:基本实现中学配备专职心理老师要求

草案还要求校方应配备心理健康教师,规定“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开信息,截至2018年,广州市基本实现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配备100平方米以上的教室、相应的心育设备以及专职心理老师的要求。部分学校还专门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科组,由专兼职心理老师组成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总的来说,广州市在学生心理教育上采取的是主题讲座、班会、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

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作为国家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华附)已经摸索出一套成熟的机制。华附专职心理老师林佩珠介绍:“学校初高中一共配有4名专职心理老师,高一和初一每周有一节专门的心理课,有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也有生涯发展指导的内容。”而八十九中“有两位专职的心理健康老师”,邹俊介绍,“她们对新生要进行心理教育的规划,包括班级团队的心理指导、特殊群体的心理咨询。同时,学校还会在入学时对新生进行筛查,通过做一些测试,筛选出需重点保护的孩子。”

作为一名专业的心理老师,林佩珠认为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欺凌是密不可分的。“心理健康教育分为3个层次,第一个是发展,第二个是预防,第三个是纠正,对于性侵和霸凌我认为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以霸凌为例,发展就是教会孩子怎样去与人交往,预防就是教会学生怎样去保护自己,纠正就是当霸凌真的发生后相应地做一些补救性的工作。”

此外,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分成两部分看待。“一方面,中小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因升学压力、人际关系、青春期发展等产生心理问题,这就需要心理老师对他们进行心理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心理咨询可对处于危机中的学生进行干预,有些学生遭遇欺凌、性侵等问题后会非常自卑,产生对自己的厌恶情绪”,熊丙奇认为,及时的心理关注对这些孩子十分重要。

“不得录用”规定引热议

“对有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记录的人员,严禁进入校园,严禁从事和教育相关的任何工作。从一个妈妈的角度出发,希望有一道高压警戒线,可以确保他们不会进入校园,无法对校园里的孩子下手。”

——市民陈女士

“可以录用。虽然他们有前科,但是他们以后可以改正。谁没有犯错的时候,为什么犯一次错就不予录用呢?这是剥夺了他终身的职业自主权。”

——市民周先生

“可以视情节的严重性而定,但有前科的人还是尽量别再让他教书了。”

——邓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为细化。

撰文/信息时报记者晏文龙 何小敏 实习生张家伟

摄影/信息时报记者郭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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