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11月15日,被告人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宁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晏利民出席法庭,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在自然保护区超面积开采煤矸石,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诉请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完善水土保持措施。起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等进行举证。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发表出庭意见时,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李某实施侵权行为的危害后果、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进行了充分说理,给被告人及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希望通过本案告诫一些矿山、砂场、养殖场的经营者,一定要依法经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把生态环境摆在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谨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本案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公诉人提出了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依法从宽的建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表示认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并愿意履行恢复性治理相关义务。

本案是宁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机关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努力追求良好的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

欢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110 6912309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宁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尊敬的父老乡亲

当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0791-12340或0791-86312345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耐心接听,认真回答相关问题,您对检察工作的“非常满意”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检察服务”最大的动力。

建设幸福美丽宁都,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全县人民的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宁都州人的幸福感将得到更高提升。

lh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