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辅被开除党籍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干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观念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违规逾矩,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辅被开除党籍

王辅简历

王辅,男,满族,1956年9月出生,吉林东辽人,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7年10月,任伊通县委机关党工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2001年12月,任伊通县副县长;2006年8月,任伊通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2009年2月,任伊通县委常委、副县长;2011年8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副区长;2013年8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副区长;2013年9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2016年8月,任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2016年11月,退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