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陳同佳案若不能秉持公義 臺方負全責

原標題:香港保安局局長:“陳同佳案若不能秉持公義,臺方要負全責”

陳同佳23日出獄後進行了公開道歉,但“陳同佳案”餘波未了。當天,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採訪時表示,對於陳赴臺灣自首一事,臺方應持積極態度,而不是用不同的說法設置不同的關卡,“如果此案不能秉持公義,臺方要負上全部責任。”

香港保安局:陈同佳案若不能秉持公义 台方负全责

陳同佳出獄

李家超:呼籲臺方履行司法責任

正如港府23日凌晨發表的聲明,李家超重申:臺方提出要派員來港押解陳同佳,這是極度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完全不能接受。“押解這種說法來自臺方。實際上,任何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人員在港都沒有執法權。”

“陳同佳刑滿出獄後已是自由身,特區政府不能對其採取任何強制措施,他可以選擇他信任的人陪同去臺灣自首。”李家超表示,希望臺方履行公義和司法責任,讓陳同佳赴臺自首,還殺人案死者及其家人一個公道,讓陳在司法制度下改過自新。

據記者瞭解,陳同佳此前曾表達對自身安全的憂慮,因此警方評估過後向其提供了適當措施。李家超透露,據他所知,目前尚未有臺方執法人員在港,若發現疑似人員,會辨清其身份。

香港保安局:陈同佳案若不能秉持公义 台方负全责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管浩鳴:擔心陳淪為“政治籌碼”

此外,計劃陪陳同佳赴臺的牧師管浩鳴23日表示,陳自願赴臺自首經過了長時間思考,此前還購買了機票。但因臺方以種種理由禁止二人入境,故已取消機票。“今天應該不會啟程赴臺了,具體日程要看香港特區政府和臺灣方面的協商決定。”管浩鳴透露,目前陳同佳身處一個“安全的地方”。

陳同佳出獄後的發言中曾提到,希望臺灣當局、法官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管浩鳴也一直鼓勵他勇於承擔責任。但對於臺方聲稱“香港沒死刑,臺灣有死刑”的說辭,管浩鳴感到很遺憾,稱“臺方好像在‘嚇唬’陳同佳不要赴臺自首一樣”。

“其實,‘自首認罪’和‘不判死刑’並非交換條件。而按照臺灣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在正常情況下,他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近幾天臺方對此案有不同版本的表態,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公平審訊,自首就是自首,希望不要在字眼上有爭拗。他不是‘被自首’,而是真心希望能夠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得到社會原諒,重新做人。”

管浩鳴直言,他擔憂陳同佳會淪為“政治籌碼”,“年紀這麼小就要面臨這種局面……他得知被臺方拒絕入境時,覺得無奈,情緒低落。”

值得一提的是,當被港媒問到為何積極勸導和幫助陳同佳時,管浩鳴說:“他和受害人都是我們(聖公會的)畢業生,所以我才去探望他。”李家超也表示,在陳同佳去信行政長官稱決定自首之前,特區政府都沒有參與他自首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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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管浩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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