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豫園01”公司債付息公告

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豫園01”公司債付息公告

證券代碼:600655 證券簡稱:豫園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9-085

債券代碼:155045 債券簡稱:18 豫園0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9年11月25日

債券付息日:2019年11月26日

由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於2018年11月22日發行的上海豫園旅遊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9年11月26日開始支付自2018年11月26日(“起息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間的利息。根據《上海豫園旅遊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上海豫園旅遊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

2、債券簡稱及代碼:18豫園01(代碼:155045)

3、發行人: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發行規模:人民幣20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利率:本期債券前3年票面利率為4.97%。在債券存續期限第3年末,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在存續期限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4.97%加調整基點。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8、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8]1831號

9、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止;如投資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

10、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6日,若投資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1、信用級別: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A。2019年5月,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在對本公司經營狀況及相關行業進行綜合分析與評估的基礎上,出具了《上海豫園旅遊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跟蹤評級報告(2019)》。本次跟蹤評級維持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為穩定;同時維持“18豫園01”公司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8年12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本年度付息安排

1、本年度計息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

2、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債權登記日為2019年11月25日,截止該日下午收市後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對其託管賬戶所記載的本期債券餘額享有本年度利息

3、付息日:2019年11月26日

4、票面利率:4.97%

5、付息方案:每手“18豫園01”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49.70元(含稅)。

三、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9年11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8豫園01”持有人。

四、本次付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五、關於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 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徵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6、本期債券利息所得稅的徵管部門: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

(二) 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徵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持有“18豫園01”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六、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

(一)發行人: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曉亮

住所:上海市文昌路19號

聯繫人:戴覓覓

聯繫電話:021-23029999

傳真:021-23028593

(二)承銷商

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61層-64層

項目負責人:龐傑、徐笑月

聯繫人:徐恩潤、蔣奇

聯繫電話:010-56800319

傳真:010-66160590

聯席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廣東路689 號

項目負責人:陸曉靜、趙心悅

聯繫人:許傑

聯繫電話:010-88027267

傳真:010-88027190

聯席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德紅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 號

項目負責人:熊毅、夏海波

聯繫人:夏海波

聯繫電話:021-38677368

傳真:021-50876159

(三)託管人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層

聯繫人:發行人業務部

聯繫電話:021-38874800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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