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林升坚、林松、林升超、傅崇佳、林雁飞、朱荣朝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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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林升坚、林松、林升超、傅崇佳、林雁飞、朱荣朝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升坚、林松、林升超、傅崇佳、林雁飞、朱荣朝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合伙出资购买采砂船在桂江河道内非法开采河砂,且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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