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聲淚俱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孔子:這話我沒說過

李小璐聲淚俱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孔子:這話我沒說過

喜歡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我一直覺得有些女人喜歡在鐵軌上拍寫真,是一件很傻逼的事情。後來,有一天我突然明白了,大概,她們都很想出軌。

李小璐就勇敢的出軌了,也宣佈離婚了。還發表了一篇有關於“我九歲那年”的真情故事,可是,仍然被正義的吃瓜群眾們噴了個狗血淋頭,當然也有捧臭腳的。

你在追星的同時,又大罵“婊子無情,戲子無義”,這並非明星的錯,是你自己太賤。找不到存在感,總要尋一個精神寄託,可明星又不是你媽。

娛樂圈這點事,往往不在於耍猴的與猴之間哪個更無辜、更無聊,只是大家從小就愛看“猴戲”罷了。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李小璐微博長文的字裡行間,實在是缺了點文化素養。比如一上來,就寫:

2018年的冬天,我刻骨銘心,網絡上那鋪天蓋地的謾罵、侮辱,瞬間把我變成了“眾矢之的”,我好像掉進了“尼羅河”,頃刻間便被成群撲來的“食人魚”,叼啄的只剩下了骨架。冥冥之中,想起了我9歲那年......

食人魚一般都生活在美洲的亞馬遜河裡,尼羅河在非洲,河裡也沒有食人魚。

李小璐聲淚俱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孔子:這話我沒說過

之後,又寫道:

我不是完人,我只是千千萬萬女人當中的一個普通女人,是億萬勞動者當中的一個普通文藝工作者。我用心詮釋著我所擔任的每一個角色,也為廣大觀眾帶來過歡樂和啟迪。我也有很多缺點和不足,孔子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這八個字孔子沒說過,這話原文出自《左傳·宣公二年》:“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最後,李小璐聲淚俱下:

2018年的冬天是寒冷的,我有多少次站在高層住家的窗前,眺望窗外遠處的藍天,心想:如果從這裡融入那個世界,也許一切都釋然了......

可冥冥之中,女兒撲到我的身邊,用那嫩嫩的小手緊緊抱住我的腿,一聲一聲的呼喚著媽媽,瞬間、我清醒了,摟著淚汪汪的女兒,哭喊著:“寶貝,媽媽永遠不會離開你……”

洗的,哦不,寫的挺感人。只是“冥冥之中”透著一點虛假的矯情,像是電視劇裡的狗血橋段。再者,不要自比崔雪莉,沒有可比性。

很少八卦,也無心評判孰是孰非。只是,個人覺得,既然作為一個明星,一個公眾人物,捧你的是大眾、網民、狗仔,自然損你的也照樣會是他們。“食得鹹魚抵得渴”,這沒什麼奇怪,再說既然敢做,就要敢認。這一點,可以學學陳冠希。

從事了名利雙收的明星職業,也就意味著,同時就將自己放在大眾眼球的火上烤了,沒點心理承受力,就不要吃這碗飯。至於貴圈有什麼黑幕,“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那也是成名的代價。

當然,李小璐說了,她不是完人,只是一個普通女人,是一個普通文藝工作者。這話雖然理論上沒錯,也貌似謙遜,但一樣還是矯情。拿著高片酬,享受人生的時候,你就是大明星;一旦出事了,就要求迴歸平凡人的待遇,這不科學。

這就好比現在很多人買房子,跌價了就去控訴開發商,要求補償;漲了,就回家悶聲發大財去了。這叫可恥。

李小璐聲淚俱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孔子:這話我沒說過

也許,李小璐本人在出軌風波之後,作為公眾人物,或是想要去道一個歉,博取一下大家的原諒和同情的。可是,觀此文卻是一篇避重就輕、綿裡藏針的“控訴信”。言總之意,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不然就是傷害了我,侵犯了我的正當權益,那麼你又傷害了誰?對於你的忠實粉絲,他們的正當權益呢?竟然還拿無辜的女兒煽情說事兒,彰顯你自私的母愛麼?

嗨,扯遠了。說了,不過是“猴戲”。

造“偶像”已然很愚蠢,還有人去追“偶像”就更愚蠢。時下,偶像還動不動就人設崩塌,那就要用低俗去掩蓋低俗,用傻子去忽悠傻子,用眼淚去賺取眼淚。

中國千年的文明、文化現在大概都被各式各樣的明星、網紅取代了,進而成為神一樣鋪天蓋地的存在,他們哪怕放個屁也是香的。

“偶像”們有錢、有地位、有名氣,住豪宅開名車,哪怕他們本人就是一坨屎,也無所謂。

而吃瓜群眾們,只要有偶像明星的存在,就去擁護他或者詆譭他(實際上,二者並無本質區別),哪怕一直八卦到死,只為了哪一天可以驗證一下,屎原來還真是臭的。

當然了,客觀的講,大眾也是在各種花邊媒體的推波助瀾下,嗨到不行,這裡面是一條看不見的灰色產業鏈,巨大的、吸睛的流量(之經濟效益),在所謂粉絲經濟時代,一次次觸碰、逾越人倫、情感,甚而法律的底線,無所敬畏。

以前的人仰賴神仙皇帝,現在的人,明星就是他的爹媽。跪下的膝蓋上面還可能有一顆不屈的頭顱,而如今只剩下毀盡三觀的娛樂至死。

李小璐聲淚俱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孔子:這話我沒說過

張鋒 己亥深秋寫於啟東翠彧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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