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美國總統指南:特朗普會不會成為尼克松第二?

  冰川思享號特約撰稿 | 陳季冰

  針對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的彈劾調查正在一步步推進之中。

  11月13日,美國眾議院舉行了第一場公開聽證會,就特朗普涉嫌利用總統職權施壓烏克蘭政府調查其政治對手喬·拜登,從而“藉助外國勢力干涉美國大選”一事,美國駐烏克蘭代理大使威廉·泰勒和美國國務院烏克蘭問題專家喬治·肯特到眾議院作證並回答了質詢。

  兩位證人向眾議院爆出了一些不利於特朗普的“新料”。

  

彈劾美國總統指南:特朗普會不會成為尼克松第二?

  ▲眾議院投票通過對特朗普的彈劾調查程序

  而在11月16日的眾議院“取證”過程中,共和黨籍副總統邁克·彭斯的外交政策助理珍妮弗·威廉姆斯指認,她當時旁聽了特朗普與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連斯基的通話,認為通話內容“不尋常且不恰當”。

  另一位證人、國家安全委員會前俄羅斯事務顧問蒂姆·莫里森當時也旁聽了通話,也就通話內容表達了擔憂。

  迄今為止,共有8名特朗普政府現任和前任官員定於本週出席由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舉行的公開聽證會,其中美國駐歐盟大使桑德蘭和國家安全委員會前俄羅斯事務顧問莫里森被視為關鍵證人。

  不過,由於白宮方面拒絕提供相關文件和證人,這次歷史性的彈劾也呈現出走向一場憲法危機的趨勢。

  11月15日,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裁定,特朗普競選團隊前政治顧問、現年67歲的羅傑·斯通所涉七項罪名全部成立,包括向國會作偽證和妨礙特別檢察官羅伯特·米勒團隊的“通俄”調查。量刑定於明年2月宣佈,刑期最高可達20年。

  斯通是第六名因“通俄”調查定罪的特朗普競選團隊前成員。陪審團裁決宣佈後,特朗普在推特上發文予以譴責,稱斯通遭遇的雙重標準在美國曆史上“前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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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競選團隊前政治顧問羅傑·斯通

  此外,還有媒體報道,聯邦檢察官正在調查特朗普的私人律師、前紐約市長魯迪·朱利安尼,因其可能違反競選財務規定。美國官員說,對朱利安尼的調查可能還包括賄賂外國官員或串謀的指控,他的活動甚至引起了反間諜部門的關切。

  朱利安尼是眾議院對特朗普彈劾調查的核心人物,如果他受到指控或起訴,肯定會使特朗普陷入更大的法律和政治危機。

  那麼,這場沸沸揚揚的彈劾案究竟會如何收場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彈劾這個法律問題。

  01

  特朗普會不會成為尼克松第二?

  特朗普是史上第三位受到正式彈劾的總統,前兩位分別是安德魯·約翰遜(1868年)和比爾·克林頓(1998年)。他們在眾議院被彈劾,但參議院最終都沒有定罪。1974年,理查德·尼克松面臨彈劾局面,但他在眾議院投票表決彈劾條款之前已經辭職。對尼克松的彈劾案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發起,但他倒是史上第一位因彈劾而下臺的美國總統。

  安德魯·約翰遜在1868年被彈劾的理由,現在看起來非常奇怪:他炒了戰爭部長(現稱國防部長)埃德溫·斯坦頓,想以自己更喜歡的人取而代之。在眾議院,對約翰遜不利的投票佔絕大多數:結果是126:47。

  但約翰遜在參議院僥倖過關,參議院35:19的投票結果只比三分之二通過原則所需要的票數少一票。9名民主黨成員都投了無罪,42名共和黨成員中有7個人也投了無罪票。約翰遜是一位充滿爭議的總統,他是美國曆史上民粹主義政客的代表人物,也是特朗普的偶像,但對他的彈劾似乎並不符合憲法原則。

  眼下對特朗普的彈劾在美國很容易喚起一些人對“水門事件”的記憶。確實,特朗普和理查德·尼克松一樣被不受華盛頓主流政治圈子待見,併為全美國的精英人士所厭惡,他們倆也都敵視新聞媒體。更重要的是,兩人的所作所為都似乎與一些匪夷所思的陰謀和犯罪行為脫不了干係。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華盛頓郵報》最初報道“水門事件”是在1972年6月,但尼克松的辭職是在兩年多以後。甚至直到尼克松在1974年8月8日公開發表電視講話宣佈辭職的那一刻,他在共和黨人中的支持率仍有大約50%,黨內精英中的大部分仍然忠於他。但尼克松看到了趨勢,意識到自己已非下臺不可。

  今天的局面與1972年也頗有幾分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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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門事件”的調查記者之一大衛·布羅德

  除了如今已傳為美談的新聞媒體的力量,如果沒有阿奇博爾德考克斯這樣意志堅定的關鍵人物,水門事件的結局仍可能永遠不會出現。

  考克斯曾是調查水門事件的特別檢察官,後被尼克松解僱,但他的團隊成功地將尼克松的關鍵幕僚一個接一個“拿下”。這一點又令人聯想到今天調查“通俄門”的羅伯特·穆勒。

  然而,尼克松之所以最終被迫辭職,是因為一些有影響的共和黨人最終採取了與民主黨人合作的立場,否則僵局持續的時間會更長。

  尼克松在參議院的支持者一直挺到了最後。但這個彈劾案中的另一個關鍵人物則是華盛頓最頑固的保守派參議員巴里·高爾德華特,他在看到“作為確鑿證據的錄音帶”後前往白宮告訴尼克松,總統將不再擁有國會的支持,他該走人了。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今天的共和黨內會出現一位新的高爾德華特。

  當尼克松將被眾議院彈劾並被參議院定罪的形勢變得很日益明顯時,他在1974年辭去總統職位。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對他的彈劾指控有三項:妨礙司法公正、濫用職權和藐視國會。

  實際上,理查德·尼克松既有戰略頭腦,又有政治手腕,處理細節也很精明。他做成了不少了不起的大事,絕對稱得上美國曆史上最有成就的少數幾位總統之一。

  比爾·克林頓的彈劾案與其說是一次政治危機,不如說更像展示在美國民眾面前的一場情色大戲。特別檢察官斯塔爾就克林頓與莫妮卡·萊溫斯基的性關係醜聞發表了一篇冗長的報告,其中包括大量露骨的細節以及指正總統違法的一系列主張。

  歷史上還從來沒有哪位檢察官的報告寫得像“斯塔爾報告”那樣,有人說它就是一個“少兒不宜”的色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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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松在白宮發表告別演說

  眾議院以228:206的投票結果通過了彈劾指控,只有5個民主黨人投了贊成票,也只有5名共和黨人投了反對票。稍後,眾議院以221:212投票通過了彈劾。幾乎所有共和黨人都投了贊成票,幾乎所有民主黨人都投了反對票。

  而在參議院,關於偽證指控,55:45的票數宣判無罪。45名民主黨參議員全部投票偽證罪不成立,55名共和黨參議員中有10個人在偽證罪上投了無罪票。關於妨礙司法,50:50的票數宣判無罪。只有5位共和黨參議員投了無罪票。

  與尼克松一樣,比爾·克林頓也是一位優秀的政治家。如果說他是羅納德·里根以後的30年裡美國最傑出的一位總統,恐怕反對的人並不會很多。

  02

  彈劾特朗普“指南”

  在美國曆史上,對總統的彈劾極少發生,因而每一次彈劾都會創造新的記錄。特朗普也許將創造另一項新歷史,即他有可能成為第一位受到彈劾後贏得連任的總統。

  這真是太有諷刺意味了!

  根據美國憲法,眾議院擁有彈劾總統或其他聯邦官員的權力,參議院則擁有舉行彈劾審判並罷免總統或其他聯邦官員職務的“唯一權力”。也就是說,彈劾從眾議院發起,在參議院終結。

  憲法還列出了彈劾總統或其他官員的三個理由:“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和輕罪”,但憲法並未對什麼是“重罪(high crime)和輕罪(misdemeanor)”作出更多解釋。

  按程序,彈劾程序始於彈劾調查。所謂彈劾調查,是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就針對總統或某位聯邦官員的彈劾案是否有充分證據向前推進而進行的調查。眾議院議長將彈劾程序提交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該委員會必須做出裁決。

  如果決定推進彈劾,則由該委員會起草一份名為“彈劾條款”的文件,呈交眾議院全體議員表決,簡單多數通過,即可展開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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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

  隨後,彈劾案的程序便轉入參議院。眾議院對總統或聯邦官員的彈劾相當於起訴,參議院則對此進行審判,裁定遭到彈劾的總統或聯邦官員是否犯有彈劾條款指控的那些罪行。眾議院派出依據決議選定或由參議院任命的“理事”(managers,也翻譯為“彈劾主理”)充當起訴方並提出彈劾的理由。

  在這個過程中,參議院相當於一個法庭,它的100名參議員相當於一個陪審團,眾議院則成了起訴人,它派出的“彈劾主理”相當於檢察官角色。

  在這個“特別法庭”中,如果彈劾的是聯邦官員,由副總統(參議院議長)主持;如果彈劾的是總統,那麼將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判。之後的程序與普通法庭程序類似:傳喚證人、呈現證據、“彈劾主理”與被告律師作開案和結案陳詞……如果三分之二以上的參議員投票贊成罪名成立,則參議院將會罷免被彈劾的總統或聯邦官員。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彈劾與一般起訴不同,它不是司法審判,而是政治審判。也就是說,

彈劾所審判的罪行是“只有掌握公職的人才可能犯下的特殊罪行”——總統和聯邦官員可能犯了某種罪(例如逃稅),甚至相當嚴重,但未必會因此遭到彈劾,因為這些罪與他們的公職無關;反之,並非所有可以引發彈劾的行為都是司法概念中非法的(例如特朗普要求烏克蘭政府調查拜登),但它們因與政府權力和政治利益相關聯,可能在彈劾案中被判有罪。

  憲法還規定,一旦對總統的彈劾罪名成立,總統遭罷免,現任副總統將自動升任總統。他可以提名一位副總統人選,經國會兩院投票通過後任命。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還可以參加接下來的兩屆總統選舉。

  特朗普曾經說,假如遭到彈劾,他將在最高法院挑戰該判決,但這在美國憲法中是找不到依據的。據稱,當初的憲法制定者的確考慮過彈劾程序是否應當提交最高法院。但鑑於最高法院的法官本身就是由總統任命的,並且人數太少,這個設想最終被放棄。

  而且,正如前文已經提到的,彈劾主要是一個政治程序,而非司法程序,所以應當交由民眾選舉產生的議會來控制。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自己也曾於1993年專門就彈劾問題給出明確裁定,彈劾的合法性是一個“政治問題”,理當在國會範圍內解決。

  由於目前參議院由共和黨人掌控,還有人提出過另外一種猜想,即參議院可否對眾議院提交的彈劾起訴不予審判?就像法院對一個上訴案子不予受理那樣。

  這個問題在憲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但看上去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因為根據現行的《參議院規則》,當參議院收到眾議院已任命彈劾主理的通知時,其秘書“應立即通知”眾議院,參議院已準備好接受它們並開始審判。

  當然,《參議院規則》是可以修改的,但如果共和黨議員在這個時候提出修改《參議院規則》以阻止對特朗普的彈劾,勢必會在選民中引發眾怒。

  由此可見,彈劾在法律程序和操作上是清晰、無異議的。但最大的灰色地帶存在於憲法中的這句話中:總統或其他官員“經確認犯有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和輕罪,應受到彈劾及免職。”

  法律不會自動運轉,使法律發揮作用的是人。

對於何為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和輕罪的理解,不同人的理解可以有天壤之別,最終只能取決於參議院的投票。

  縱觀美國曆史上的幾次總統彈劾案,黨派忠誠是那麼的一目瞭然。這就決定了對特朗普的彈劾幾乎不可能成功,因為共和黨人目前牢牢地控制了參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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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黨眾議院領袖譴責民主黨就關於彈劾調查程序的決議案舉行投票

  對於某一次具體的彈劾來說,這的確是個問題。然而從維護一個國家的法治的角度看,這種情況並不是壞事。在美國建國者的心目中,彈劾是人民用以保衛美國製度的一種終極武器,就像現代的核武器一樣。

  彈劾的主要意義就在於:一方面,它實施起來如此困難,以至於極少會被真正用到;另一方面,彈劾所涵蓋的範圍又相當廣,可以對政治領導人起到有力的威懾作用。

  03

  特朗普走到了美國法治的對立面?

  面對眾議院的彈劾調查,特朗普一開始表現出毫不退縮的姿態,稱他已經通過白宮法律顧問宣佈,自己不會以任何方式與配合眾議院的彈劾調查。這將造成自尼克松總統拒絕交出白宮那些錄音帶以來最大的一場憲法爭議。

  不過,11月18日,這位百變總統的口風又有少許改動。特朗普當天在社交媒體上回應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民主黨人佩洛西日前在接受美國媒體採訪時的表態。

  佩洛西在採訪中說,如果特朗普有能為他自己脫罪的信息,我們期待看到,他可以到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親自陳述或提交書面證詞。特朗普對此表示,儘管不想為這一“缺乏正當程序的騙局”增加可信度,但他將會“強烈考慮”佩洛西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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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佩洛西舉行新聞記者會

  有分析人士認為,這可能是他的一種策略,他的法律顧問們依然會堅決反對他這麼做。

  根據大多數法律專家對美國憲法相關法條的理解,不能對在任總統提起刑事指控。但總統享有的這項司法豁免特權是否意味著他可以拒絕法院和國會的傳喚,憲法裡找不到明確解釋,也沒有什麼先例可循。

  10月11日,華盛頓特區的一個巡迴上訴法院裁決責令特朗普的會計師必須遵從國會傳票,向國會提供財務記錄。這意味著特朗普將失去對他在會計公司Mazars USA長期保密的納稅及和其它商業文件的控制權。

  三名法官組成了一個委員會,最終結果是2對1,法庭駁回了律師代表總統提出的觀點,即眾議院監督與改革委員會沒有合法的立法理由尋求這些信息。巡迴法官戴維·塔特爾在裁決中寫道:“與總統的論點相反,委員會根據《眾議院守則》和《憲法》均具有發出傳票的權力,Mazars必須遵守。”

  11月13日,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第二次否決了特朗普總統阻止其財務文件被移交給眾議院的提議。法官重申,特朗普的Mazars USA必須遵照眾議院傳票要求,移交特朗普八年來的財務會計記錄。

  11月14日,特朗普的私人律師賽庫洛已經就此案向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報道稱,特朗普方面還計劃尋求最高法院重審另一項裁決,以阻止國會查閱他的財務記錄。

  2019年4月,美國眾議院監督和改革委員會傳喚Mazars USA,要求其提供特朗普的財務記錄,其中包括2011年至2018年的稅務文件,眾議院希望對總統的財務狀況和潛在的利益衝突進行調查。

  7月,紐約州州長安德魯·科莫簽署法案,稱如果接到國會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和稅收聯合委員會三個委員會任何一位主席的要求,紐約州稅務官員就應當配合提供特朗普的納稅申報單。

  從初次競選總統,到向連任發起攻勢,特朗普始終拒絕公開自己的納稅申報表。此舉打破了美國總統候選人公開稅表的傳統,使他成為近40年來首位沒有公開報稅記錄的美國總統,而他的解釋是自己一直在接受國稅局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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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拒絕公開自己的報稅記錄

  接下來幾周裡,由9名大法官(其中包括特朗普提名的尼爾·戈索奇以及備受爭議的佈雷特·卡瓦諾)組成的聯邦最高法院將舉行閉門會議討論如何處理上訴書,結果預計將在11月底公佈。如果最高法院決定受理此案,案件正式的審理將在2020年1月中旬展開。

  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被捲入對總統個人行為和商業往來的調查,在彈劾調查推進之際,它的判決將就“總統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享受刑事豁免”這一問題提供最權威的法律意見。到時候,最高法院究竟是站在眾議院一邊,還是選擇站在總統一邊,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這場“戰爭”的走向。

  值得一提的是,1974年的時候,當時的最高法院認為,美國總統已經站在了美國法治的對立面。

  如今回顧歷史,令人感慨的是,儘管1972至1974年間華盛頓的政治氛圍非常惡劣,甚至比極端兩極化的今天更糟。因為當時不僅也像現在這樣群情激奮,而且還存在暴力行為。但尼克松被迫辭職以後,美國的政治空氣卻以出人意料地迅速改善了。有人因此說,美國製度的持久優越性總是在最危機的時刻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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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松宣佈辭職的電視畫面

  歸根結底,彈劾是一種政治行為,即便在美國這樣擁有深厚法治傳統的社會,它也很容易受到政治風向的影響。這會造成來自兩個不同方向的威脅:第一種情況是,“極端的黨派鬥爭、虛假信息的快速傳播和各種行為偏誤的結合”將引發對總統的不正當彈劾;第二種情況則是,政黨利益完全壓倒了對國家利益的考慮,使證據確鑿充分的彈劾都不可能。

  放眼世界上其他一些“民主國家”,從巴西到韓國,從泰國到土耳其……上述兩種情況到處可見。但美國憲法確保了:1,任何一位民選總統都不會那麼輕易被趕下臺,傑克遜和克林頓就是例子;2,但人民也不是絕對沒有機會把一位總統趕下臺,只要他罪證昭彰、民意形成了高度共識的話,尼克松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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