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法院开展“天网·利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挥执行利剑 攻民生之艰

新年将至,

在外辛勤工作了一年的人

也陆续踏上了返家团圆的路。

过去的一年,
有的案件中的当事人,
一直在期待法官们
帮他们追回胜诉的款项。
可是,
就有那么一些人
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
采取躲、逃、藏等方式
企图逃避法律义务。

为全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晋跨年执行”专项活动,11月1日起,昔阳县人民法院针对年前返程高峰现象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在法院集中执行的强大攻势下,一些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有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拘留篇

案例一

昔阳法院开展“天网·利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申请执行人聂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合同纠纷一案,昔阳县法院于2018年10月11日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聂某借款10000元。判决后申请人聂某于2019年04月09日向昔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昔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且玩起了“失踪”,承办人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张某不接电话。故昔阳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冻结。2019年11月07日,申请人向昔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故昔阳法院依法强制拘留了被执行人张某,后被执行人张某的家人找到法院,要求履行。经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了结此案,当场兑现。

案例二

昔阳法院开展“天网·利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申请执行人张恩某与被执行人张志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对该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询,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足额财产。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11月19日上午9时,案件承办人再次将被执行人张志某传唤至法院,一方非要一次性拿钱,一方苦苦哀求称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仍未商量下结果,故昔阳法院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和解篇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某沙厂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昔阳法院于2018年05月16日,依法判决被告某沙厂支付运费59696元。判决后申请人郑某向昔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昔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传票传唤。由于被执行人在昔阳法院还涉及多宗执行案件,承办人通过联系某沙厂负责人毛某,告知其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11月19日,毛某被传唤到法院,经承办人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案例二

昔阳法院开展“天网·利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申请执行人邵某、张某与被执行人孔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昔阳法院于2018年06月26日 依法判决被告孔某支付126671.9元损害赔偿款。判决后申请人邵某、张某向昔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昔阳法院依法向被执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018年10月10日,被执行人孔某要求与申请人和解,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2019年11月19日,因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案款,被执行人孔某当场支付全部协议金额。

昔阳法院开展“天网·利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典型意义

涉民生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关系到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春节前,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一个舒心、祥和的节日。本次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2人,达成执行和解6宗,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