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

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守初心、担使命”。2019年11月12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勇出庭支持公诉呼和浩特市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某某涉嫌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案。

不忘初心|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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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

庭审前,窦勇检察长认真阅卷、全面熟悉掌握案情,仔细剖析案件细节,预判案件焦点;庭审中,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直观地向法庭出示案件证据体系,围绕案件焦点问题与被告人的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辩论;并以本案的深刻教训为切入点发表公诉意见,警示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腐拒变。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不忘初心|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

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监察干部旁听庭审

履职尽责方显使命担当。窦勇检察长坚持带头办理典型、疑难、复杂案件,以实际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大案要案要求,有力的推动了我院检察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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