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王海賓回國投案

2019年11月25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山東省委加強組織指揮,山東省及煙臺市兩級紀委監委不懈努力,外逃11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王海賓主動回國投案,並積極退贓。

王海賓,男,1959年4月出生,涉嫌貪汙犯罪,2008年5月外逃。2008年6月,煙臺市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監察體制改革後,煙臺市紀委市監委對其繼續調查。

王海賓的歸案,充分體現了山東省貫徹落實黨中央追逃追贓決策部署的高度自覺和堅韌執著,是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成功實踐。山東省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將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制度自信,強化法治思維,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不獲全勝,決不收兵。再次正告所有外逃腐敗分子,早日認清形勢,徹底放棄幻想,主動回國投案,爭取寬大處理。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魏然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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