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攻克执行难,云冈区法院在行动

为全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11月27日,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集中执行“三晋跨年执行”攻坚活动。

当日下午15:00时许,云冈区执行局干警和法警近20人集结完毕,由该院执行局局长王红星亲自带队。出发前,王红星同志向参加全体干警强调要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保障安全,并下达行动指令。此次共出动警车5辆,执行记录仪10台,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过程,省市级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追踪报道。

大同:攻克执行难,云冈区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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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该院干警冒严寒经过3个小时的来回奔波,先后赴大同市星火洗煤公司、平城区新旺乡、平城区水泊寺乡、云冈区佛新村等被执行人住所地开展可执行工作,此次行动涉及案件4件,被执行人4人,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2人,其中1案1人就案件履行达成还款计划并当场履行10万元人民币,顺利执结;1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为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云冈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大同:攻克执行难,云冈区法院在行动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红星表示,自执行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云冈区法院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抱着必胜的决心,继续打好执行攻坚战,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加强联合惩戒力度,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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