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原规划局长接受19家房地产公司行贿上百次


江西一原规划局长接受19家房地产公司行贿上百次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栗县政协原副主席文有良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获刑五年。

判决书披露,文有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对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项目验收、加快进度、职务提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其中,文有良为19家公司在房地产项目上提供帮助,作为“回报”,他先后上百次收受这19家公司的所送钱财。

免职两年后,宣布落马

公开信息显示,文有良出生于1965年1月,23岁参加工作,任萍乡市城建局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室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此后便一直在城建规划系统深耕,1999年7月转任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2011年,时任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副院长的文有良,来到上栗县任职,担任萍乡市上栗县规划局局长。

2013年,文有良出任上栗县政协副主席,并先后兼任规划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2016年4月,文有良被免职。

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已经是2018年。在被免职两年后,文有良落马了。

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2018年10月6日消息,上栗县政协原副主席文有良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萍乡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根据萍乡市监委通报,经查,文有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私设小金库并个人非法占有部分资金;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19家公司为了房地产项目向其行贿

2018年9月26日,文有良在上栗县政协办公室向萍乡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日被留置。

江西一原规划局长接受19家房地产公司行贿上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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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获刑五年,二审维持原判

除了大肆敛财外,文有良还私设小金库,侵吞公款。

2012年至2014年期间,文有良利用担任上栗县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费用票据、虚列工程项目等方式从单位行政账上套取公款98.297万元,文有良侵吞其中58.85万元归个人使用,并伙同其他班子成员以发放“班子奖”名义私分15万元(个人分得3万元),共计侵吞公款7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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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事实: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文有良利用担任上栗县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费用票据、虚列工程项目等方式从单位行政账上套取公款98.297万元,文有良侵吞其中58.85万元归个人使用,并伙同其他班子成员以发放“班子奖”名义私分15万元(个人分得3万元),共计侵吞公款73.85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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