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智友出庭办理武宣“3·14”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



污染了绿水青山,损失的岂止是金山银山。11月28日,备受关注的武宣“3·14”非法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为全国首例省区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二审案件,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庭履行职务。

崔智友出庭办理武宣“3·14”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

武宣“3·14”非法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开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席法庭履行职务。

本案中,佛山市泽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黄鸿昌、黄应顺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上诉。由于该案涉及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量大、毒性大、倾倒点多,对广西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创,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崔智友出庭办理武宣“3·14”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

黄海龙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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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友检察长出席法庭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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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庭审前,崔智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依法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到案发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相关证据,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崔智友询问专家证人,围绕上诉人对环境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以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充分发表意见,指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建议二审法庭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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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友检察长询问专家证人。

“本案系多主体共同侵权,无论是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提供者,还是无资质的处置者、倾倒者,理应为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买单。”崔智友表示,广西检察机关充分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发展经济,但绝不意味着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着力办理了一批非法跨省转移倾倒类公益诉讼案件,本案正是其中具有突出特点和典型意义的案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强监督、严处理。

崔智友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每一位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来源于此,每一个企业的成长、发展与壮大根植于此。我们希望通过本案,加强警示教育,促进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公益保护意识,主动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任,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案件,推动各行各业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助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崔智友出庭办理武宣“3·14”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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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人员认真听审。

因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将依法择日宣判。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人民日报、新华社、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广西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庭审进行了报道。庭审后,黄海龙、崔智友还与部分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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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黄海龙、崔智友还与部分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广庆认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该案,体现了广西两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彰显了两院保卫广西生态环境的决心,更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建壮美广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监督,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92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2536.6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8874.7吨,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7386.55亩、被污染土壤2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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