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7日召开(附任免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7日在拉萨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20年财政预算;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补选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补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通过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其他事项。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嘎玛次珠的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岗青的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职务。

免去:

彭祎涛的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柳强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阿旺桑登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淑君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高明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达瓦格桑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谊奕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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