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惠港澳政策密集落地 跨境企業嗅到“信號”

中央惠港澳政策密集落地 跨境企業嗅到“信號”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銳最近一段時間,珠海市一家跨境企業的負責人陳可(化名)比平時要忙得多,以往由中層管理人員與政府人士對接的事,他也親自參與。“現在很多同行都盯著這個項目,但動作還比較慢。”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當前正在爭取一個澳門文化局的文創項目,因為是跨境合作需要準備很多材料。

12月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珠海市人民政府聯合宣佈,將在12月22日晚上9時,在澳門旅遊塔及珠海橫琴金融島對出海面首次聯合舉行煙花匯演,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0週年。

“迴歸20週年、首次聯合,這是一個信號。”陳可向記者表示,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楊川在當天表示,雖然只是一個文化活動,但合作的方式卻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深度合作。楊川稱,這次煙花匯演是兩地旅遊文化產業合作中的一個小小的嘗試,希望通過這樣的實踐,架起一座情感交流的橋樑,深化未來的兩地合作。

事實上,讓陳可感受到信號的不只這一個消息。12月2日,人社部、國家醫保局聯合公佈《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暫行辦法》,將在內地(大陸)就業和未就業的港澳臺人員都納入了適用範圍。其中,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居民應當參加五項基本社會保險。在內地(大陸)居住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同時,《暫行辦法》明確參加社會保險的港澳臺居民,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港澳臺居民辦理社會保險的各項業務流程與內地(大陸)居民一致。《暫行辦法》規定,內地(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有關機構就社會保險事宜作出具體安排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這是自今年11月以來,針對港澳的惠民政策的又一次落地,陳可看到這個消息的時間更早。“國家醫保局其實前幾天就公佈了,我們當天就開了個小會,準備研究一下,看明年需不需要做一些調整。”

在此之前,11月6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透過政府新聞公報公佈16項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專業界別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進一步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就業和居住。其中包括,香港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獲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使香港居民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香港將試點內地銀行可通過其香港分支機構或同一法人集團的控股銀行,採用異地見證方式,為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第II、III類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支付。同時,保障港澳居民或居民隨遷子女按規定享受居住地學前教育服務,以及落實港澳居民子女按當地隨遷子女有關政策參加中考,入讀高中。

11月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佈中央政府再度推出15條惠及澳門的政策措施,包括豁免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港澳居民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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