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新消費稅法科學合理該怎麼做?

作者莫開偉系中國知名財經作家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12月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徵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應該說,這是中國稅制改革又朝前邁出了一大步,也意味著消費稅由原來的政府《條例》即將上升為法律規範,標誌著我國稅法的不斷完善,也表明未來我國消費稅徵收開戶有法可依局面,給稅務部門徵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將極大增強消費稅徵收的法制威懾力。

讓新消費稅法科學合理該怎麼做?

值得欣喜的是,由於我國消費稅經過多次調整及修訂完善,原有的《消費稅暫行條例》保持較為合理水平,此次《徵求意見稿》基本維持原狀不變,稅負總體水平沒有提高,尤其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煙、酒、高檔化妝品稅率不變,讓生產企業與消費者都放寬了心。這在當前經濟不景氣、財政收入放緩的趨勢下,做到這一點實屬難能可貴。

消費稅是一種涉及面比較寬的稅,既有政府財政收入利益,也有企業與居民個人消費者的利益,牽一髮而動全身。而且,消費稅是我國稅額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每年為國家財政收入做出了不小貢獻。據財稅部門公佈,1994年至2018年,我國累計徵收國內消費稅105176億元,其中2018年徵收10632億元。這表明消費稅在我國財政收入中所佔比重呈不斷提高態勢。所以,搞好我國消費稅徵管工作是一項事關國計民生的大事,它對政府財政收入、企業生產經營及居民個人生活消費等方面都將產生重大的影響。

讓新消費稅法科學合理該怎麼做?

正因為如此,將我國消費稅納入立法軌道已成當務之急。然而,一項稅收立法需從多方面來衡量其公平性、正義性以及對社會產生正負兩方面的作用,只有對其正反兩方面作用進行充分評估,並在廣泛聽取專家、居民個人利益基礎上,才能確保其科學性和合理性,使得各方利益處於均衡水平。因為過高的稅負雖然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但會給企業和居民加重負擔,使得稅收不具公平性,最終大大增加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和居民個人的生活成本,導致企業生產經營的萎縮與居民消費能力的下降,使得消費稅源枯竭,變成一種不可持續的竭澤而漁行為。而過低的稅負又會影響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使得政府用於公共基礎設施投資及民生保障工程不能順利實施,進而會拖經濟社會發展的後腿,最終也會影響企業生產擴大與民眾生活品質的提高。

基於上述因素,新消費稅法即將面世,最為重要的還是要考慮兼顧好政府、企業與居民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既要把消費稅率制訂在比較合理的水平上,又要體現消費稅率的差異性及靈活性原則,就是說消費稅率在不同消費品之間應有區別,同時消費稅率又不能一成不變,應與經濟發展水平、民眾實際消費能力相一致,做到不偏不倚和“不離不棄”。而且,消費稅率是否合理還要走社會聽證程序,廣泛聽取企業與民眾意見,儘量讓消費稅徵收的產品及稅率科學合理。唯有如此,才能讓消費稅真正全面發揮調劑社會消費能力、實現收入再分配、確保國家財政收入增長等作用。

讓新消費稅法科學合理該怎麼做?

從目前消費稅應稅的15大產品類別看,與居民有關的基本類消費比如酒、化妝品、首飾品之類的產品可適當降低稅率,需要政府財政適當讓利於民。因為在當前經濟不景氣、物價水平較高、內需不振的態勢下,通過降低這些產品消費稅率既可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擴大,也可拉動內需的增長。同時,可考慮對一些高檔消費品比如豪華汽車及一些汙染環境、有害健康的產品比如酒、汽油等進一步提高消費稅率,既有得於減少煙霧排放,推動生態環保,提高民眾的生存質量,也可適當增加稅收以彌補其他生活消費類產品降稅的損失,使得稅收總體處於平衡狀態。而且,還要考慮到所公佈的15大類產品的稅率始終保持動態水平,隨經濟發展需求而不斷調整,比如隨著我國對經濟高質量增長追求及人們對高品質生活追求等需要,可將汽油稅、煙稅不斷提高。同時,可放棄對一些消費產品徵稅,也可將一些消費品納入徵稅範圍,這樣有利於從根本上完善我國消費稅制,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也可讓民眾對消費稅投滿意票。

讓新消費稅法科學合理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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