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教育部“自管自辦”要求,重慶10229個學校食堂實施“明廚亮灶”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學校食堂(伙房)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12月5日,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從重慶市教委獲悉,我市各中小學幼兒園嚴格執行學校食堂不得營利、不得對外承包的規定,目前全市共有學校食堂10297個,全市中小學食堂承包或變相承包整改到位69個,整改到位率84.14%。同時,99.33%的學校食堂實施了“明廚亮灶”。

教育部:學校食堂由學校自辦自管

《通知》要求,要按照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低於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伙房)從業人員。從業人員不足的,應優先從富餘教師中轉崗,也可採取購買公益性崗位、勞務派遣等方式從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學校食堂(伙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由學校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

《通知》明確,各地要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要嚴格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餐費自理),有條件的學校可建立家長代表輪流陪餐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供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和陪餐人員健康、環境衛生、飲用水源和食品採購、運輸、貯存、加工、留樣、餐用具清洗與消毒的監督管理,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學校食堂(伙房)應當做到明廚亮灶。

重慶市中小學食堂承包整改到位率84.14%

重慶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況如何?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重慶市委、市政府歷來調度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2018年11月,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學校食堂不得營利、不得對外承包、變相承包或委託經營的要求。

今年3月29日,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召開全市網絡視頻會議,貫徹落實教育部等相關部門出臺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會議重申了各中小學幼兒園嚴格執行學校食堂不得營利、不得對外承包的規定;要求嚴格落實校內小賣部超市設置原則及自主經營要求,切實加強學校食堂日常管理。

不僅如此,市教委還將“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解決中小學及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和食品安全問題”納入教育系統七大重點整治項目,通過學校自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排查、明察暗訪,督促學校落實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廚亮灶”。落實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承包整改工作要求,確保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實現“四自主”要求(學校自主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堂財務由學校自主核算,食材及相關物資由學校自主採購,從業人員由學校自主管理)。

目前,全市共有學校食堂10297個,其中中小學和幼兒園食堂9902個;學校食堂實施“明廚亮灶”的共10229個, “明廚亮灶”實施率為99.33%,其中35個區縣已經實現全覆蓋。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實施率達到100%;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執行率達100%。全市中小學食堂承包或變相承包整改到位69個,整改到位率84.14%。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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