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主城區“四山”保護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2019〕14號)精神,近日,巴南區政府發佈通告,決定全面開展銅鑼山、明月山範圍內違法建築綜合整治工作。
整治時間
自2019年到2022年
全面開展銅鑼山、明月山範圍內違法建築綜合整治工作,嚴肅整治在銅鑼山、明月山範圍內的違法建築,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堅決管住新增,恢復山體的自然景觀和生態功能。
自2019年到2022年,用4年時間,全面清理核實銅鑼山、明月山範圍內違法建設情況,分類處置存量違法建築。
整治對象
範圍內所有違法建築,自然保護地是重點
本次綜合整治範圍包含銅鑼山、明月山範圍內所有違法建築,其中國家、市級確定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內涉及的違法建築為重點整治範圍。
本次重點整治的對象包括:
在建違法建築;
國家、市級確定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工礦企業涉及的違法建築;造成環境嚴重汙染的違法建築;
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建築;
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需要整治的違法建築;
整治步驟
2022年基本完成違法建築整治工作
2019年全面啟動違法建築整治工作,重點對國家、市級確定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內工礦企業涉及的違法建築進行整治。
2020年持續推進違法建築整治工作,重點對銅鑼山、明月山範圍禁建區內工礦企業涉及的違法建築進行整治。
2021年深入推進違法建築整治工作。重點對國家、市級確定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內旅遊設施、農家樂、商業、其他等涉及的違法建築進行整治。
2022年基本完成違法建築整治工作。對其他未整治違法建築進行全面整治。
整治原則
以保護自然生態、提升群眾滿意度為目的
本次違法建築整治分類處置原則以保護自然生態、提升群眾滿意度為目的。根據違法主體、建設時間、用途、管制區域、土地性質、房屋安全和生態景觀影響程度,結合實際,採取依法拆除(回填)、保留提升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
對違反自然保護地有關法律法規和銅鑼山、明月山保護提升要求的工礦企業、商業設施、改變用途的農業及林業設施、拆除超建部分不影響其餘房屋結構安全的超建農房,以及影響銅鑼山、明月山風貌和生態環境的其他違法建築,應予依法拆除(回填)並同步實施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確保拆除(回填)一處復綠或復耕一處;對符合銅鑼山、明月山保護提升要求的工礦企業、旅遊服務設施、因房屋結構安全原因無法拆除(回填)超建部分的超建農房、因建築安全隱患不能拆除(回填)或拆除(回填)後損失較大的公共公益基礎設施等違法建築,依法可予以保留或局部拆除(回填)後實施提檔升級。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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