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兩市七名幹部被處分,含合肥一國土局局長!

來源 | 安徽高層參考轉載於安徽紀檢監察網

合肥:通報二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一、肥西縣原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吳俊在查處非法採礦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3月至10月,肥西縣大團山出現非法開採礦行為,涉及土石方礦產資源量較大。期間,吳俊帶隊到大團山附近檢查時,工作不實、流於形式,未能及時發現非法採礦行為。2017年10月,群眾向縣國土局舉報平臺反映紫蓬鎮非法開採礦石線索,縣國土局對舉報線索處理不力,吳俊對此負有領導責任。此外,吳俊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8月,吳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合肥蜀山區小廟鎮原黨委委員高飛、農林黨支部書記張寶在畜禽禁養補貼審核中工作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8月,張寶在審核小廟鎮束某某養殖戶的畜禽存欄數量時,對錯報的備種母豬數量未認真審核把關,並以此向鎮政府申報禁養補貼款11760元。高飛作為小廟鎮分管農業的黨委委員,也未認真審核就草率簽字審批,造成禁養補貼款被冒領。2019年1月,高飛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同年2月,張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冒領的禁養補貼款全部追回。(合肥市紀委監委)

黃山:通報三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一、黃山黃山區焦村鎮章村村委會原主任何慶斌等人危房改造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4年3月,章村村民王某某申請危房改造,經批准實施並享受補助資金5000元。2015年7月,王某某再次以其女兒的名義申請危房改造,經時任村委會主任何慶斌和村黨總支委員洪增泰入戶核實,同意王某某以女兒的名義再次申報危房改造,並獲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萬元。時任章村村委會主任何慶斌、村黨總支委員洪增泰未落實調查審批責任,入戶核實不仔細,造成王某某違規享受第二次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存在失職失責行為。2019年6月,何慶斌、洪增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歙縣坑口鄉薛坑口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莊昌華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5年,薛坑口村薛源安全飲水工程凍損癱瘓後,存在無人監管、群眾飲水困難等問題,特別是在群眾反映、上級督辦後,莊昌華僅召開村民代表、村“兩委”會議進行傳達安排,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落實到位,致使薛源安全飲水工程無法正常使用,造成當地群眾多次上訪,產生不良影響。同時,莊昌華還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等問題。2019年8月,莊昌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地礦股負責人黃平對違規申請建房審批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2017年至2019年,黃平在擔任宏村國土資源管理所負責人期間,對假借他人名義違規申請宅基地建房行為未能嚴格審核把關,且未及時巡查發現違法建設行為,致使假借他人名義申請宅基地通過審批,併發生批少建多、建房位置位移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0月,黃平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黃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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