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签《关于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案件的适用意见》

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就虚假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市检察院领导充分交换意见,拟定了《关于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案件的适用意见》(简称《意见》),并与桦川县人民法院多次交流商定后达成共识,共同签署出台。

《意见》明确了虚假诉讼易发领域、虚假诉讼常见情形及处理机制,并从检法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领域如何有效衔接加强配合等重点问题入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民间借贷、涉黑恶势力的“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深挖彻查案件背后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毒瘤。要以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及司法人员违法监督为重点,紧盯民间借贷纠纷、财产纠纷、合同纠纷、产权纠纷及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依法发现并办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及虚假诉讼案件中审判程序违法、司法人员违法监督案件。

会签《关于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案件的适用意见》

《意见》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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