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業主,當你埋怨、指責物業時,請先弄清我們是幹什麼的

這 業主對物業管理的常見誤區

親愛的業主,當你埋怨、指責物業時,請先弄清我們是幹什麼的

誤把物業公司當成產權單位

誤把物業公司當成房地產開發商


誤把物業公司當成政府相關職能部門

誤把物業公司當成相關的運營商

親愛的業主,當你埋怨、指責物業時,請先弄清我們是幹什麼的


這些錯誤的觀念,讓許多業主在遇到任何住房相關問題時,都把責任都推到物業公司身上,認為物業是唯一責任方,更有甚者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這讓物業公司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在此將大家日常遇到的一些事情進行了責任歸類,方便大家有效去反饋解決。


有些事是相關部門的事


查處業主家裡被盜、處理違章搭建、違規改裝修住房、業主佔用綠地和道路等等,這些事是政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轄區公安部門的事,並不是物業公司的事。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實簡單理解就是:社區監控,保安巡邏,訪客登記等等屬於物業服務合同內容,只要這些物業都正常執行,並配合相關部門,物業是沒有責任的。


因此大家在遇到上述事情時,可以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物業服務中心,尋求幫助,而不是一味去責怪物業、為難物業。


親愛的業主,當你埋怨、指責物業時,請先弄清我們是幹什麼的


有些事是相關企業的事


像業主家裡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其實是由社會公共事業企業或運營商負責解決,並不是物業公司的事。


《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費用”。


由於目前城市供水、供電等企業在收費時,仍看總表計費,並由物業公司按分戶表代收代交,一些業主就認為是物業公司收水電費,實際上是物業公司替業主交費,替供水、供電、供暖等企業收費。


目前,供水、供電企業除無償佔用物業企業的人力資源外,還由物業企業和業主承擔總表與分戶表之間的鉅額差價,加重了物業企業和業主的經濟負擔。


希望大家能夠明白其中緣由,避免後續再有相關誤會產生。


有些事是開發商的事


保修期內以及保修期內沒修好的房屋裂縫、房屋透寒、煙道漏煙串味、牆面或樓頂防水、衛生間和廚房防水等房屋質量問題,這些是開發商的責任,與物業公司沒有關係。


目前新建小區的物業公司大部分隸屬開發商,不少業主把應由開發商負責的問題都記到物業公司的賬上,認為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換句話說,不管是開發商所屬的物業公司還是其他物業公司,都不承擔應由開發商承擔的責任。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房進行維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希望業主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可以尋求物業幫忙協調解決,但心中一定要清楚,這些並不是物業權責之內的事情。


有些是業主您自己的事


另外,業主家裡的門窗框、門窗把手壞了,水閥、水龍頭壞了,開關壞了、電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內牆皮脫落了等等,這些分戶以內的業主自用部分,維修也好,更換也好,都是業主自己的事,也不是物業公司的事。


現在房屋的所有權是業主,所有權內的事(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都該業主自己管。當然這些事也可以委託物業公司,但要清楚這些不屬於物業公司的管理服務範圍,而屬於有償服務範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並不包括業主家中部分。

親愛的業主,當你埋怨、指責物業時,請先弄清我們是幹什麼的


這些事才是物業公司的事


說了這麼多,到底是物業公司要做的事情呢?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物業管理圈。


親愛的業主,當你埋怨、指責物業時,請先弄清我們是幹什麼的


也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此外,大家也應該清楚。要求物業公司承擔物業服務合同外的工作,都屬於變相侵佔物業企業和廣大業主的權益。


一方面,物業費不能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範圍內的物業服務支出,對業主合法權益也是一種侵害;另一方面,增加物業服務企業成本,也影響物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服務。


因此也希望大家在遇到個別業主要求物業承擔服務合同之外的事情時,一定要制止他們,因為他們在變相侵佔大家的權利。


因此

希望業主能夠正確認知物業

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積極履行業主義務

模範遵守業主公約

客觀公正地對待物業管理

讓我們多以理解和包容的心態

我們通過的共同努力

一起把我們的小區建成一個和諧美好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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