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大師為何收回“小香玉”的藝名?小香玉拒絕改名


常香玉大師,原名張妙玲,出生於河南省鞏縣,豫劇表演藝術家。代表作有《花木蘭》、《拷紅》、《斷橋》、《大祭樁》、《人歡馬叫》、《紅燈記》等。

常香玉跟小香玉之間是沒有血緣關係的祖孫二人,同時小香玉是常派豫劇的傳承人之一。小香玉原名陳百玲,不是常香玉的親孫女,是常香玉老伴的孫女,小香玉跟常香玉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2004年6月1日,常香玉在河南省人民醫院因病逝世,享年82歲。常香玉大師在臨終之前通過律師發表書面聲明,收回陳百玲對“小香玉”藝名使用權和繼承權。

2004年5月中旬,正在河南省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的常香玉老人委託律師,發表瞭如下聲明:當初我曾給孫女陳百玲起了個藝名叫小香玉,意思是要求她通過經常上演《拷紅》、《白蛇傳》、《花木蘭》我這三個代表劇目,把我的豫劇藝術流派,即人們通常說的常派豫劇表演藝術,繼承和發展下去。 當時她也表示決心這樣做,可是她從1997年開始,就不按照這個承諾辦事了。

為此,我曾兩次到她家和她談這件事,要求她回到原先的承諾上來,可她根本聽不進去。還對我說:“奶奶,現在時代變了,豫劇沒有發展前途了,我不能再搞你那一套了。” 時至今日,她走的路,與當時對我的承諾南轅北轍。既然這樣,小香玉這個藝名,對她已經名不符實。因此,我決定從今日起,收回陳百玲對“小香玉”這個藝名的繼承權和使用權。


但是陳百玲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表示不會因此改名,並且跟記者表明了以下幾點態度:她很愛她的奶奶,對於奶奶一直很敬重,她也不會因此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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