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縱容黑社會!普定縣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趙剛受審

12月18日,開陽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由開陽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趙剛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一案。該案系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案件,開陽法院代理院長毛晉擔任審判長,檢察院檢察長盧勇出庭支持公訴。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開陽法院審理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開庭審理期間,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單位幹部職工、被告人家屬到法庭現場旁聽了庭審。

包庇、縱容黑社會!普定縣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趙剛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至2018年6月,被告人趙剛在擔任普定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副局長、常務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4起;徇私情,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他人不受追訴1起;利用職務便利兩次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9000元。公訴機關認為趙剛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包庇、縱容黑社會!普定縣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趙剛受審

為了確保案件質效,開陽法院在開庭審理前,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對迴避、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聽取了意見。庭審中,核對被告人基本信息,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實對被告人進行舉證、質證,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無異議,且認罪認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該案系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社會關注度較高、影響較大,庭審結束後,法院宣佈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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