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丹受賄、偽造身份證件案


趙丹受賄、偽造身份證件案


    2019年12月18日,由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靈璧縣公共交易中心原主任、靈璧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原局長趙丹受賄、偽造身份證件案在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宣告判決:被告人趙丹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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