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

12月20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介绍,“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公安部:“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

龚志勇说,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

“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为了有效避免受到不法伤害,要加强监护和关爱,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龚志勇提醒,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的监护和关爱,教会未成年人学习掌握应对突发情况,在危险环境下自救和求救的方法。此外,在酒吧、迪厅、营业性歌舞厅等环境复杂的场所,以及外出旅游或夜晚出门时,尽量有成年人陪同或结伴出行,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龚志勇说,为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性侵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重点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龚志勇提到,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历年来各类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的梳理掌握,加强情报研判、重点人员管理和活动轨迹监控。同时对有关已经判决生效的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将向有关部门推送和提供查询服务,全力遏制此类犯罪。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高鑫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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