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承诺制”见改革真章 长春新区项目审批缩短近百个工作日

“如果没有‘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没有长春新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我们企业不可能在一年时间内就完成设计、审批、建设、验收等工作,为一汽-大众提供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近日,长春新区第一块“标准地”富奥翰昂汽车新能源零部件项目实现部分投产,公司副总经理于阔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自长春新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以来,将一块“标准地”项目全流程分为地块定标、按标出让、承诺许可、按标施建、对标验收五个阶段,采用一块“标准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全面容缺、联合审批。通过此项改革,使项目建设单位自提交建设报审申请备案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下发,最快9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比过去缩短近百个工作日。

吉林省中实环保创新产业园项目是新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以来确定的第二块标准地落位项目。“不仅没用我们拆迁,就连水电气热配套措施新区也承诺给予完善,相关审批程序过去大约要4个月,这次10天之内就批完了。”项目负责人王红表示,“标准地+承诺制”为项目加快建设创造了条件,更节省了资金,让企业享受到了新区审批改革后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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