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證監會重磅發聲,債市監管"路線圖"浮現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24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2019年12月24日,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在北京召開,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稱,要依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嚴格落實債券發行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債券兌付和信息披露上的第一責任、債券服務機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核查把關責任。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指出,要密切監測債券違約情況,著力解決債券發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

最高法、證監會重磅發聲,債市監管

資料圖:證監會 中新經緯攝

  依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強調,要立足債券市場和司法實踐,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建設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周強強調,目前,我國債券市場風險形勢總體穩定,違約率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然處於較低水平。要準確把握原則要求,依法促進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要堅持保障國家金融安全原則,正確處理保障債券市場風險處置平穩有序和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關係,堅持民商事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理,將個案風險化解與國家經濟政策、金融市場監管和社會影響等因素相結合,依法公正妥善審理債券糾紛案件。

  周強稱,要堅持以統一法律適用落實中央監管政策原則,辯證處理好民商事審判與行政監管之間的關係,充分尊重監管規定和交易規則,依法支持行政監管機構有效行使監管職能,確保案件審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要堅持企業拯救、市場出清與維護社會穩定並重原則,協調多種司法救濟手段間關係,

積極適用破產重整、和解程序依法促進企業起死回生,穩妥有序引導沒有清償能力的“殭屍企業”退出市場,做到化解風險、理順關係、安定人心、維護秩序。

  周強要求,要依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要用足用好現有制度,根據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安排,保障債券受託管理人代表投資者履行統一行使訴權的職能,貫徹落實訴訟經濟原則,促進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要依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嚴格落實債券發行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債券兌付和信息披露上的第一責任、債券服務機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核查把關責任,堅持權責相一致原則,促使責任主體盡責歸位。

  此外,要全面加強債券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強化與債券監管部門的溝通聯繫,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債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構建債券糾紛排查預警機制,拓寬投資者訴求表達和權利救濟渠道,推動形成投資者保護工作合力。

最高法、證監會重磅發聲,債市監管

資料圖 中新經緯熊家麗攝

  密切監測債券違約情況

  著力解決債券發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

  易會滿在講話中指出,證監會始終堅持依法治市、依法監管,積極推動增加資本市場法治供給。當前,證監會緊緊圍繞“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的總目標,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進完善資本市場法律制度體系。積極配合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加快推動證券法、刑法修訂,推動出臺私募基金條例,配合做好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等司法解釋的修訂,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

  易會滿表示,目前我國債券市場規模超過95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位,成為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優化金融資產配置的重要渠道。債券市場平穩運行事關金融穩定全局,在國務院金融委的統一指揮協調下,證監會積極加強與人民銀行、發改委的監管協同,對債券市場違法行為統一執法,共同維護債券市場秩序。

密切監測債券違約情況,加強市場化的違約債券轉讓與處置機制建設,著力解決債券發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加強發行准入管理

  易會滿強調,債券違約風險防範化解迫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尤其要通過暢通法治化渠道,形成糾紛化解合力,加快處置債券風險。本次會議的召開有利於凝聚相關各方共識,優化審理程序、統一審判標準,進一步暢通法治化救濟渠道、提升司法救濟效率,促進形成責任明晰、過罰相當、責權利對稱的治理約束機制,更好保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保障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易會滿表示,證監會將按照這次會議精神,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壓實債券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改善債券市場發展環境、提升資本市場治理能力

  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國強、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趙辰昕出席會議並講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出席會議。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各高級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相關負責人,部分高校專家學者、金融機構代表參加會議。(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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