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朔州等4市被通报表扬

长治、朔州等4市被通报表扬

近日,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各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大同、临汾、吕梁、运城4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根据《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及要求,省能源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2018年度各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通报如下:

  • 忻州、阳泉、长治、朔州4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 晋城、太原、晋中3市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 大同、临汾、吕梁、运城4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忻州、阳泉、长治、朔州4市予以通报表扬。

长治、朔州等4市被通报表扬

根据《山西省2019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山西省节能监察总队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情况,省能源局现将未达能耗限额标准应限期整改的13家企业(“黄牌”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阳泉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

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无法核算)

山西信发化工有限公司(无法核算)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核算)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核算)

山西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核算)

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核算)

山西龙门五色石建材有限公司(无法核算)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无法核算)

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徐焦化分公司(无法核算)

长治、朔州等4市被通报表扬


来源 | 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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