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及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南委〔2020〕2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部署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要求,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实行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共同设立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视情况在牵头单位集中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宋朝华 市委书记
吴群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
古正举 市委副书记
伍 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廖伦志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嘉陵区委书记
单木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希刚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蒋济南 市委常委、南充军分区司令员
陈大纪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忠臣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在伟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陈 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仪陇县委书记
刘作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根生 市政府副市长、南部县委书记
欧阳梅 市政府副市长
张 斌 市政协党组成员、阆中市委书记
李洪君 市委秘书长
蒲 国 市政府秘书长
王晓钧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泽斌 顺庆区委书记
陈多平 高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孙 骏 西充县委书记
黄金盛 营山县委书记
崔竹君 蓬安县委书记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
指 挥 长:
吴群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执行指挥长:
伍 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
陈大纪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刘作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朱 华 市政府副市长
欧阳梅 市政府副市长
沈一凡 市政府副市长
陈有波 市政府副市长
蒲 国 市政府秘书长
王晓钧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
张青松 市委副秘书长、目标绩效办主任
李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家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何兴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樊森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庆萍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文祥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海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 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澄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荣秀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李小庆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荣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陈功全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平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赵伟苏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何青松 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刘 松 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石全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代 俊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陈家喜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洪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夏选民 市司法局局长
徐 坚 市财政局局长
何 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兴伦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积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滕明鹏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健 市林业局局长
尹成平 市商务局局长
赵秀清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王天配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蒲冠舟 市国资委主任
曹均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爱华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长
李泽林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 斌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长久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谭旭辉 市气象局局长
胡 涛 南充海关关长
张相君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 鑫 市疾控中心主任
张春茂 南充火车站站长
彭 春 南充火车北站站长
何义信 南充火车东站站长
曹 荣 高坪机场公司总经理
蒲鹏程 顺庆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陈多平 高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史 燚 嘉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杨德宇 阆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黄 波 南部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张光全 西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郭宗海 仪陇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罗明远 营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唐方春 蓬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尹光明 南充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职 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全市应对和处置疫情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科学、规范开展防控工作;督察和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 (单位)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有关公告等;紧急调集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封锁疫区以及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等。指挥部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指挥长或受其委托的执行指挥长、副指挥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究疫情应对和处置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伍 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蒲 国 市政府秘书长
彭 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钧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
杨 亭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唐声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汪有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淮森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陈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伟苏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联络员:
曹玉峰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联系电话:13890888029)
职 责:
负责推动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部署的重大事项;负责承办重要会议;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报送、简报编印、纪要起草等工作;负责协调其他工作组无法解决的事项;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组 长:
欧阳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许 澄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钧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
罗彩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汪有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学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先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世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文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万 伦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春林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
周小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 鑫 市疾控中心主任
市级疫情防控工作专家组各成员
联络员:
杨志鸢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联系电话:18990710202)
职 责:
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协调、指导有关县(市、区)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收集、整理、报告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指导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应急工作;负责做好参加经贸活动人员的卫生防病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负责驻外办事处防控工作;负责疫情涉外事务的处理;负责患者医疗救治,统筹调配医疗资源,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和指导;负责定点收治医院管理,制定和完善病例诊断、医疗救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援助工作;负责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开展发热病人监测和病例认定;为感染患者提供医保政策支持,开通应急防治药械采购绿色通道;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和储备医院的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与农村防控组
组 长:
沈一凡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文祥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登德 市民政局局长
滕明鹏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秀清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王天配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陈文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先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万 伦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田景耀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熊运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灵芝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弩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
李明春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科长
(联系电话:15881766333)
职 责:
负责指导开展对辖区村(社区)近期从湖北返乡人员的排查、登记、随访和安抚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村(社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指导对辖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聚会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开展辖区内商贸市场、集(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饭店酒楼、旅游景点、剧院影院、KTV、茶坊、网吧酒吧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巡查管控;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通防控组
组 长:
陈有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何兴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积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洪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
罗彩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 颖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李盛茂 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春茂 南充火车站站长
彭 春 南充火车北站站长
何义信 南充火车东站站长
曹 荣 高坪机场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
王国强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联系电话:13890809995)
职 责:
负责对来南人员及公共交通的监测防控,在机场和各类车站码头配置使用各类体温检测设施设备;负责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制度的落实;负责做好重点地区来南人员的体温监测;为防控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监管与物资后勤组
组 长:
朱 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小庆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全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均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唐声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薛留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学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光华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汪有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淮森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周小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黎德富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 俊 市林业局副局长
熊运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
潘子昂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外经医药科科长
(联系电话:18681739666)
职 责:
负责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调度和储备;负责筹集并核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审核应急资金支付范围;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全市集(农)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交易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活禽管理;负责各类野生动物加工、运输、经营等管理;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宣传舆情组
组 长:
欧阳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许 澄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功全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
赵伟苏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何青松 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曾 放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润生 南充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卫颖 南充日报社总编
张贤良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联络员:
鲜建鑫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联系电话:18990815929)
职 责:
负责抓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控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按规范流程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医废处置组
组 长:
刘作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曹海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兴伦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斌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
王 鑫 市疾控中心主任
联络员:
刘晓峰 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3980302555)
职 责: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过程中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组织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爱国卫生活动;负责对医废处置从业、管理人员以及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稳定与司法保障组
组 长:
刘作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杨庆萍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曹海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选民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
汪有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佘朝敏 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 忠 市信访局副局长
联络员:
罗长明 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890705178)
职 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性文件、公告等的合法性审查,为相关工作推进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排查调处社会矛盾,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医学观察、疫点封锁等措施;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负责各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督导检查组
组 长:
伍 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马文林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张青松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张国荣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成 员:
李晓林 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组长
黎仲康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联和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盛茂 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
联络员:
王 斌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联系电话:15181779778)
职 责:
负责对各县 (市、区)、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重点防控工作措施;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递补并报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各工作组经组长同意,可根据实际增加工作职能和成员单位。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全面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指挥部自行撤销。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不再保留。
各县(市、区)参照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閱讀更多 南充馳上傳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