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思茅三个“十条”规范市民疫期行为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针对农村、市民和公职人员分别发布三个“十条”措施。

云南思茅三个“十条”规范市民疫期行为

公职人员十条

自疫情爆发以来,思茅区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了由书记和区长担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思茅三个“十条”规范市民疫期行为

市民十条

思茅区制定印发了交通管制,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严禁非法养殖、捕杀、运输、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暂停辖区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等9个通告,以及《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告知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十条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职人员十条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民十条措施》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疫情防控制度,为实际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云南思茅三个“十条”规范市民疫期行为

农村十条

目前,思茅区已取消原定于春节期间举办的系列大型群众性活动,取消或推迟举办婚丧喜庆宴请聚餐活动45起,关闭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7个, A级景区4家、游客集散中心1个、网吧39家、娱乐场所36家、电影院4家、旅行社13家,关停培训机构94家。在各个小区垃圾站、公共场所设置废弃口罩投放点,中心城区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点92个,倡导群众规范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通讯员:陈娟娟 编审:云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