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日前,北海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划拨党费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中央、自治区下拨党费及代市委管理党费中划拨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这笔党费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方案》要求,要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党费慰问对象名册、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名册、购买物资和药品清单、使用情况清单等,做到去向明确、账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规范。各有关单位要在今年5月3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这笔党费使用情况。
同时,根据《方案》,市辖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可以根据实际从本级管理党费中落实配套资金,专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党费下拨要向疫情严重地区倾斜,确保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出好的效果,产生好的效益。
市委组织部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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