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湖南建筑垃圾实行特许经营

2月1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经报省政府同意,日前已正式印发。根据该细则,湖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利用实行特许经营,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该细则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细则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实行特许经营,鼓励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特许经营企业一并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根据细则,各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对特许经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方案、人员设施、经营业绩、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标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各地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能处置各类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企业,划定特许经营范围,授予一定期限特许经营权。

此外,细则还要求,处置利用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接收的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不得直接转让或者随意倾倒接收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不能资源化利用的部分,在满足环保与安全的条件下应进入消纳场所。

记者:刘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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