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检察】宽甸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疫情发生以来,宽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并协助县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宽甸检察】宽甸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控责任。


宽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召开三次党组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景武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建立起协调联动、高效有力的防控指挥体系,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管理,严密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自1月26日开始,实行对本院干警是否出现异常进行日报告,全方位掌握全院在编干警、临时用工人员在位情况、出行情况,建立检察干警及家属疫情报备机制;


二是强化人员管理;对丹东市外返城上班的干警,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并暂缓上班自行在家隔离14天,随时掌握返城干警的身体状况,及时研究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三是强化办公区域管理;购买酒精、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红外线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实行进入办公区域体温检测制度、人员车辆登记制度,门岗、12309大厅等对外窗口人员,统一佩戴口罩上岗。


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办案安全。


按照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宽甸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地区实际,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案卷审查为主;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通过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防疫期间的办案工作机制,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危害性大小、情节是否恶劣等因素,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


三是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正常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诉求。


强化职能发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防控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县委防控抽调任务;抽调5名党员干部参与到城东社区防控工作,先后监控武汉回宽人员3名,实行24小时严密监管,同时劝阻城东社区管辖区内居民不文明行为、不必要出行30余人次,同时对确需出行,但无口罩群众发放口罩10余只,受到社区及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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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伸爱心之手,尽微薄之力;积极倡议党员干部捐款献爱心,2月2日党员干部积极踊跃,克服困难,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捐款并确保款项及时到位,达到了当天下午部署倡议,当天下午捐齐,当天下午汇入指定帐户,体现了非常时期党员干部良好的政治素质,全体干警共捐款8400元,全部用于我县疫情防控相关物质购买,为全县疫情防控尽了微薄之力;


【宽甸检察】宽甸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发挥检察职能,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门办案组,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隐瞒、谎报疫情和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以及“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对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震慑。


供稿:王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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