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飲服務單位、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按照遼寧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預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做好防控工作,保證沈城人民生命安全,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餐飲服務單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規定》和《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餐飲消費提示》,現通知如下:
1.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按照《餐飲服務單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規定》,加強對從業人員的防護管理,做好餐飲服務場所消毒與通風。
2.請各區、縣(市)局在2020年2月5日前,將《餐飲服務單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規定》和《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餐飲消費提示》張貼到各餐飲服務單位,同時立即開展監督檢查,檢查過程使用監管APP對執行情況予以記錄。在我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應急響應背景下,如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執行的餐飲服務單位一律關停整頓,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市局將組成聯合督查組,對餐飲服務單位的執行情況開展督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附件:
1.餐飲服務單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規定
2.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餐飲消費提示
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1:
餐飲服務單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規定
根據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令(第1號)和瀋陽市關於停止舉辦各類人員集聚型活動的通告(第4號),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現就餐飲服務單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工作規定如下:
1.做好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身防護。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開展工作,使用後的一次性口罩要先毀形後廢棄。每天上崗前進行體溫監測,填寫晨檢記錄,身體狀況異常者不得上崗。外地返沈員工,按要求進行居家隔離。
2.停止一切群體性聚餐(含農村自辦群體性聚餐),提倡為消費者提供打包帶走或外賣服務。對飯店聚集的人員,要引導勸離。
3.做好店內環境消毒。每日上、下午開展空氣消毒各一次,經常性通風和保持室內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清潔消毒空調及通風設施。
4.嚴禁採購、儲存、加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嚴禁在餐飲服務場所圈養和宰殺畜禽。
5.加強外賣送餐管理。網絡訂餐平臺提供者組織外賣送餐人員全程佩戴防護口罩,送餐箱在每次送餐清空後進行消毒。
6.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國家、省、市下達的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措施,堅決做好疫情的“防輸入、防擴散、防感染、防輸出”工作。
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2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餐飲消費提示
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廣大市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餐飲消費者發佈以下提示:
1.不要組織及參加飯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
2.如發現身體發燒或不適,請不要去飯店就餐。
3.需要飯店提供餐食時,儘量取回就餐,可以採取打包外帶或者網絡訂餐等形式,不要在飯店聚集。
4.必須在飯店就餐時,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就餐前要清潔雙手,避免面對面就餐;坐下吃飯前脫口罩;就餐期間不要談話;減少就餐時間,就餐完儘快離開飯店。
5.請相互提醒,為了自身和大家安全,提倡單獨就餐,堅決做好疫情的“防輸入、防擴散、防感染、防輸出”。
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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